业结构,优化资源配置。各区(市、县)和学校要制订专业调整规划,以优化资源配置和做强做优专业为目标,避免重复设置;使学校的专业设置重点突出、特色明显。
2、优化人才培养方案,加快课程改革和建设。学校要根据教育部《关于制订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合理设置专业课程,处理好社会需求与学生需求,学生就业、职业生涯发展、个性发展多元需求的关系。合理确定文化课、专业课和实践课的结构和比例,注重实践课的教学,广泛吸收生产服务第一线的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和新标准,提高专业课程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和教师队伍建设相结合。重点专业建设要以师资队伍建设为重要支撑,学校要制定切实可行的专业师资培养计划。各区(市)县以“双师型”队伍建设促进重点专业建设,为中等职业学校面向全社会自主招聘优秀专业教师提供政策支持。要重点培养学校专业负责人,使其成为引领专业建设和发展的带头人。
4、和实训基地建设相结合,积极推进产教结合。学校校内实训实习基地建设要以重点专业为支撑,校外实训实习基地建设要与重点专业建设相配套。大胆改革实训实习基地的管理体制,在有利于提高学生操作技能的前提下,鼓励和吸引社会资金以设生产车间、租赁、有偿使用等方式投资重点专业实训基地建设,允许重点专业教师对实训实习场地进行承包经营等。
5、发挥社会服务功能,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加强专业建设的根本目的在于提高职业学校服务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能力,学校专业建设的水平,最终通过社会来检验。学校要主动听取企业对人才需求和专业建设的意见。要建立专业预警机制、专业自我调节机制和毕业生跟踪制度,及时改进专业教学工作。
6、重点专业建设以《*省中等职业学校重点专业评估指标体系》为标准。
五、建设程序
1、按照学校管理权限,学校向所在区(市)县教育局提出建设重点专业的申请,申请中明确建设重点专业名称及专业办学条件。每年2月和8月,区(市)县教育局汇总本区域建设情况,向市教育局报告,市教育局组织专家集中在3月和10月进行验收。
2、在市重点专业基础上,积极支持申报创建省重点专业。
3、对已建成的重点专业实行动态管理。市教育局在招生、实训基地建设、经费、骨干教师培训等方面对省、市级重点专业予以重点支持;对在办学过程中质量下滑、办学条件不符合要求的重点专业进行淘汰。
4、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将重点专业建设作为职业教育攻坚和学校内涵提升的重要工作,抓好抓实。
5、市教育局将重点专业建设作为对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中等职业学校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每年进行考核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