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和财产安全,要做到:
第一、寄宿制学校学生宿舍的布局、建筑、设施等都应当符合有关国家建筑标准和消防要求,严禁危房作学生宿舍。
第二、学生宿舍不应与教学用房合建,男、女生宿舍应分区或分单元布置,其出入口应分开设置。宿舍使用面积不小于2.7平方米/人,严禁将宿舍楼对外出租与学生混住。
第三、租用校外房屋做学生宿舍必须符合安全要求,距学校不能超过2公里。上学、放学路途要有专门老师或管理人员护送。
第四、学生宿舍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要求,配齐相应的消防设施、器材,管理人员、学生会使用灭火器。要确保宿舍通道的畅通,不得在宿舍通道中放置杂物。楼道内和疏散口应有应急照明灯。
第五、门窗应便于开启,清洁、牢固,床板不少于两根横梁,上下铺距离、上铺与屋顶距离、床与灯、电扇距离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第六、学生宿舍内的取暖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坚决杜绝学生宿舍内燃煤直接取暖。
第七、校长是学生宿舍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寄宿制学校必须明确具体的职能部门进行管理,做到任务职责到岗到人。职能部门要安排专门的宿舍管理员、宿舍长对学生宿舍安全、纪律、卫生等进行监督、管理和服务。
第八、寄宿制学校应当建立起学校领导带班和中层以上干部值班制度,配备相关人员对宿舍及周边巡逻,宿舍管理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第九、寄宿制学校必须有宿舍管理规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有关值班、纪律等制度,并在出入口或醒目处上墙,要将各项制度和规定落到实处。
第十、学校对住宿的学生实行登记制度,实行档案管理。
第十一、宿舍管理员坚持查铺制度。如发现有学生无故夜不归宿时,宿舍管理员应当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汇报;男、女生宿舍禁止异性进入,更不准异性留宿。
第十二、住宿学生应当严格遵守作息制度,按时返回宿舍,按时就寝,按时起床,熄灯后禁止高声喧哗。
第十三、宿舍内不准打架、斗殴、聚众哄闹、酗酒、赌博和变相赌博,不得从事其他不文明的行为,不准向窗外泼水,掷杂物。
第十四、宿舍内禁止私接电线,不准使用电热器具、煤油炉、充电器等容易引发火灾的器具和使用蜡烛等明火,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剧毒和危险物品,不准将管制刀具带入宿舍。
第十五、当学生宿舍发生突发事件后,宿舍管理员要迅速将情况报告给学校值班领导,学校各部门应当沉着、冷静协调联动,按照应急预案组织救援。把学生安全放在第一位,首先组织学生疏散,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
(四)、强化学校食品安全卫生工作
1、食堂安全卫生工作
第一、学校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方可开办;从业人员必须先体检,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第二、校长是学校食堂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并确定一名副校级领导主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第三、学校应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上墙并存档。食堂实行承包经营时,学校必须把食品卫生安全作为承包合同的重要指标。
第四、食堂的设施、设备、布局应当合理,应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
第五、食堂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第六、食堂加工操作间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①、 墙壁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