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办事处)签发的合法生育证明;⑦*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须提交《义务教育登记卡》。
如以上借读材料齐全并有效,可到暂住地所在服务区公办小学或我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专门学校登记,不得择校。如不符合在我区借读的条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应尽快安排子女在户籍所在地入学。
4、我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安排入学:①父母或监护人为对我区社会经济发展贡献较大的企事业单位骨干;②父母或监护人已在我区购房者;③父母或监护人在我区居住并连续工作5年以上;④在我区接受学前教育的(以“浙江省学前教育登记卡”记录为准)。
5、各公办小学在招生计划尚有余额的前提下应努力满足服务区内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借读申请,如超过招生计划无法接受借读申请时,应尽快告知家长安排子女在户籍所在地入学。采荷一小教育集团、采荷二小教育集团采荷校区、濮家小学教育集团等学校由于学区内本区户籍适龄儿童人数较多,今年原则不安排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该地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可以到周边学校进行登记。培知学校、御道学校和三村学校由于设定规模已满,今年停止招生。
四、其他特殊情况入学
1、在杭留学回国等人员子女入学按照《关于在杭留学回国等人员子女入(转)*市区中小学有关事项的通知》(杭教高中〔20*〕24号)规定办理。
2、我国驻外机构和因公派往国外并长期在国外工作或父母双方均在野外地质勘察部门工作需由居住在本区委托监护人照管的,根据委托监护人住、户情况由基础教育科安排入学。
3、驻我区部队干部子女入学工作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警备区政治部关于认真做好驻杭部队干部随军随调配偶子女就业就学工作的通知》(杭政办函〔2007〕297号)文件规定办理。驻我区团级部队担任副团职领导职务首长子女(每单位一名)、空军部队飞行员子女,经申请核准后可适当照顾入学。
4、外籍学生可凭父母一方或双方在杭投资或工作证明;父母一方或双方及子女在我区居留证;未成年人身边无父母亲者须提供经公证处公证的在杭监护人证明;学生学历证明;市级及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明到经批准接受外籍学生的采荷一小教育集团、采荷二小教育集团报名,填写“在杭外籍人员子女入学登记表”,由学校报我局审核同意后入学。
五、工作要求
招生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大局的稳定,是创建品质教育、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树立*教育良好形象的有利契机。各校要进一步树立大局观念,提高服务意识,落实工作责任,平稳、顺利地完成各项招生任务。
1、认真学习招生工作意见。各校对参与招生工作的人员应加强政策培训,做到依法招生、规范操作、优质服务,努力化解招生过程中的各种矛盾。根据报名情况如我局需调配安排的,各校要顾全大局,积极配合。
2、进一步加强招生纪律。为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学校在招生过程中要严肃各项招生纪律,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
(1)招生政策提前告知。招生前,各校要将今年小学招生政策通过校园网、校务公开栏或学校对外宣传栏等各种渠道提前告知家长,使家长获得政策知情权。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