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企业疏通人才“租借”渠道,提供信息和联络服务,在较短的时间内,使市属企业积聚大批适用型、创新型人才,形成经营管理人才相对优势。
(十九)建立人才信息通道。利用互联网、人才洽谈会等多种方式和手段,沟通企业与人才的联系。市委组织部设立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供需信息网站,并会同有关部门通过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市场、人才举荐电话和定期组织开展“经营管理人才推荐”活动等措施,完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信息交流和配置平台,为企业招聘、引进人才搞好服务。企业作为吸纳人才的主体,也要建立自己的人才需求信息平台,最大限度地掌握经营管理和技术人才信息资源,建立留住人才和人尽其才的工作机制,制定优惠政策,打造“政策洼地”,吸纳尽量多的高素质人才到自己的企业施展才干。
六、建立健全激励与监督机制
(二十)健全完善国有(控股)企业经营管理者资产经营目标责任制。由企业主管部门负责,根据不同行业的利税水平和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企业经营管理者任期经营目标和年度经营目标,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落实企业领导人员的权利、责任、义务和待遇。资产经营任期和年度目标,由企业主管部门与企业法人代表签订。
(二十一)进一步完善企业经营管理者的薪酬方式。市属国有(控股)企业董事长的年薪,《公司法》和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企业董事会可设立薪酬委员会,确定、管理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其他领导人员的年薪。经政府批准,各企业主管部门可以选择部分企业进行期权激励试点,探索企业经营管理者风险利益与企业中远期发展目标挂钩的激励方式,形成适合企业实际情况和特点的长效激励机制。
(二十二)强化精神激励,提高企业家的社会知名度。定期开展“优秀企业家”、“功勋企业家”评选活动,对于政治素质好、群众公认、业绩突出、贡献较大的企业家,授予“德州市功勋企业家”、“德州市优秀企业家”等荣誉称号。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提高他们的社会知名度,在全社会形成尊重企业家的良好氛围。
(二十三)支持、提倡优质资产向优秀企业家集中。通过国有资产划拨、破产兼并、吸收合并、托管租赁、控股收购等多种资本运营手段,壮大优秀企业家经营资本的规模和实力。同时,盘活企业闲置资产,搞活亏困企业。
(二十四)健全完善监督约束机制。从有利于企业家成长出发,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的监督。要把企业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结合起来,依法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形成有效的制衡机制。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向市属国有(控股)企业派出监事会或专职监事。要认真执行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辞职、诫勉、谈话和公务回避等制度。要支持企业职代会依照法律规定行使职权,实行民主评议领导人员、厂务公开等民主监督制度。要强化法律监督和舆论监督。
(二十五)建立企业家职业信誉社会评价制度。各企业主管部门每年都要组织归口企业制定阶段和年度发展目标规划,次年初考核汇总企业上年度目标规划实施结果,作为对企业家业绩的信誉度评价和评选“功勋企业家”、“优秀企业家”的重要依据。在突出对社会贡献和企业发展评价的同时,要重视对职工收入和权益等方面的评价。有关经济综合部门要积极探索对企业家的社会评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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