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策、资本运营、产权交易、营销采购、工程项目、节能增效等经营管理重要环节开展效能监察。重点开展不良资产处置效能监察,监督检查不良资产管理责任是否落实、不良资产管理制度是否建立、不良资产处置工作是否规范等,促进企业加大对不良资产的监管力度,维护企业资产管理效益,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五)继续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把握政策,稳步有序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着力解决公益性强、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问题,重点治理产权交易、工程建设、营销采购和各类招投标等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通过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一步规范企业的市场竞争行为,不断完善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制度体系,加快建立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坚决遏制商业贿赂蔓延的势头,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
(六)坚决查办各类违法违纪案件。重点查处在企业改制重组、产权交易、资本运营和经营管理中隐匿、私分、转移、贱卖国有资产的案件;坚决查办滥用职权、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办内外勾结、权钱交易以及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商业贿赂案件。加强对企业违纪违法案件特点和规律的研究,针对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和问题,及时提出完善制度和强化管理的整改建议。完善办案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健全组织协调机制和相关制度。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企业党委和经营班子是反腐倡廉工作的组织者和领导者,要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工作,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始终把反腐倡廉工作作为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二)抓好任务分解。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把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纳入责任制,融入到生产经营管理中去,做好任务分解,明确责任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三)落实人员机构。企业纪检监察机构不健全的要健全,尚未设置的要尽快设置。监察机构力量不足的要抓紧充实,把党性强、品行端、业务精、作风好的人员,配备到纪检监察工作岗位上去,为反腐倡廉工作提供有效保证。
(四)强化督促检查。平时要加强督查,年中企业纪委要召开责任单位任务落实情况汇报会,听取任务落实情况汇报;年底责任单位要将任务落实情况向党委作出专题报告。年中和年底的任务落实汇总情况,要分别向派驻省国资委纪检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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