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待遇的落实。
2、要建立相适应的管理服务制度。要坚持和完善通报情况、走访慰问、就近参观、参加会议、阅读文件等制度,确保离休干部政治待遇的落实。
3、要建立健全老干部党组织,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使离休干部过上正常的组织生活。要根据离休干部党员的人数多少,单建或联建离休干部党支部、党小组,党支部书记可以由老干部担任,也可以由在职工作人员兼任。要为老干部提供适当的学习活动场所,大力加强老干部思想政治工作,保证离休干部队伍思想稳定。
4、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抓好离休干部“两费”落实工作,使离休干部离休按时足额发放,医药费按规定据实报销。
5、对患大病、重病和行动不变的离休干部看病就医,要做好服务工作,对离休干部的遗嘱应在政策规定范围内尽可能予以照顾。汇总易地安置、因公外出和赴外探亲离休干部医药费单据,领取、发放报销的医药费。每年对离休干部进行一次健康查体。
四、要切实加强对老干部工作的领导
破产企业离休干部归主管部门管理后,离休干部的管理服务由主管部门负责。一是各主管部门要把老干部工作列入党委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要成立离休退休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老干部工作。主要领导是老干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靠上抓。二是没有设立老干部科的部门,要在现有的工作人员中,选配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热爱老干部工作的同志,从师专兼职老干部工作。三是各主管部门党委行政,要为老干部工作部门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要在活动场所、经费等方面给予支持和保证,切实加强对老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的的领导。
各区、县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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