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推进企业升级实施意见
的,每50万美元投资奖励企业经营者人民币1万元。获外经权的建筑企业,每家奖励企业经营者人民币1万元。外经企业境外承包劳务营业额在500万美元及以上的,奖励企业经营者人民币2万元。
35.外商实际投资50万美元及以上、县外境内资金5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在项目办理过程中免缴所有现行规费(除上缴国家、省、市外)。实行外商投资者“持绿卡”制,子女入学享受城区居民同等待遇并享有优先挑选学校的权利。就医由导医人员负责全程服务。各部门在管理和办事过程中给予优先。
企业工作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