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工资集中协商建议
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指导和执法监察,认真做好工资集体合同审查备案,积极协商解决有关矛盾和问题,对拒不执行国家法规政策以及克扣和恶意拖欠工资、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
各级工会组织要加强对职工方协商代表和协商指导员的培训指导,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尤其要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组建工作,发挥基层工会作用,及时了解和掌握职工对工资分配方面的意见与建议,强化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监督工资集体合同的落实。各级国资部门、企业代表组织等管理机构,要指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加强法律法规和政策学习,督促企业建立公平的收入分配制度,合理控制企业经营者与普通职工收入差距,加强对企业履行工资集体协议情况的监督,促使企业依法经营、诚实守信,依法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促进工资集体协调制度落实,每年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工会、国有资产监管、财政等部门进行工资集体协商情况的专项检查,加大对拒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和拒不履行工资集体合同企业的督导和查处力度,督促企业建立公平合理的分配制度。
企业工作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