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完善创业服务体系。加大创业培训力度
十二)做好创业指导服务工作。县就业服务中心要加挂县创业指导中心的牌子。积极组织多种形式的创业宣传和创业活动。定期举办项目展示推介会。项目论证、项目筛选、投资经营等方面对创业人员提供政策咨询和指导。努力提高创业成功率。整合劳动力市场和人才市场,加强工作力量。收集创业项目信息。开展送项目到基层“大蓬车”活动。要成立创业项目专家服务团。并进行跟踪服务。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覆盖城乡的人力资源市场,为广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十三)扩大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的扶持范围。吸纳各类人员参与创业和就业。持有《再就优惠证》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中“4050人员。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根据劳动合同期限按规定享受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也要落实到位。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险补贴从就业再就业资金中列支。鼓励各类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开发城市管护、保洁保绿、治安巡逻、托幼托老等公益性岗位和社区创业项目。公益性岗位就业的可根据劳动合同期限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被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和加工型企业招聘就业。
十四)加大创业培训力度。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培训。技能型人才主要依托各类职业技术学校进行培训。增加对创业培训的投入。将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范围扩大到零就业”家庭人员和残疾人。落实各项培训补贴。充分利用各类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开展创业培训。培养造就一批创业带头人。高层次管理人才主要依托大学进行培训。将创业培训和职业培训补贴范围扩大到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军人和残疾人。
十五)整合农民工培训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将各类农民工培训资金。专项用于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整合后的资金由财政专户储存管理。统一安排使用。包括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资金、雨露计划”阳光工程”等项目中所列的培训资金和各级财政安排的支农资金进行整合。劳动保障、农牧、扶贫等部门共同研究。
五、加强组织领导。全力推进创业促进就业工作
十六)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将全民创业促进就业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并结合实际。落实领导责任。细化考核指标,把推动创业作为解决当前就业问题、建立促进就业再就业长效机制的重要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制订推动创业促进就业的工作方案和具体实施计划。要明确目标任务。完善政策措施。并尽快付诸实施,确保全民创业促进就业工作扎实推进。
十七)营造创业氛围。营造鼓励创业、支持创业、投身创业的社会氛围。树立创业光荣、致富光荣的全新理念。用时代精神激励创业发展。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介广泛宣传在优化创业环境、推动全民创业等方面取得的新经验。推动全民创业促就业向纵深发展。各级各部门要大力倡导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开拓创新的精神。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用先进的创业文化塑造时代精神。注重培育和宣传全民创业中涌现出的新典型。
十八)加强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协调作用。进一步完善工作目标考核、部门信息通报和协查制度。对政策执行中出现的问题。研究提出解决办法。形成各部门协调一致、共同推进、全方位落实政策的机制。劳动保障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定期交流和通报工作情况。要共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