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行政强化制度建设实施意见
高系统执法办案质量和行政执法水平开展案卷评查。
实行查办与核审分离;检队和工商所查办案件必须经队、所负责人和法制员把关审查后送县局法制股核审;县局股室查办的案件,先由主管局长把关审查,然后报法制股审核,经法制股审核通过的案件报主管法制工作的局长审批;处罚金额在5000元以上或疑难案件实行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年共核审377件,其中:一般程序的违法违章案件265件,简易程序案件112件,做到件件有核审,核审率为100%,即适用一般程序办理的案件。一是坚持“办审”分离、四审”把关制度。无一起行政行为被复议机关和法院撤销。二是认真开展案卷评查活动。各办案机构自查的基础上,采取随机抽卷、评查人员按股所交叉阅卷和分组评查的办法,严格按《省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评查内容和标准》逐卷量化打分,共评查一般案件32件,简易案件25件,万元以上案件8件,5000元以上案件11件,从评查结果来看,案件质量和往年相比有明显提高,案卷装订规范有序,达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适法正确、处理恰当、文书使用规范”要求。三是实行说理式行政执法文书。对案件终结报告和行政处罚决定书严格按照“说理性”要求予以规范,统一制作说理式行政执法文书参考样本和操作规范。有效防止行政处罚的随意裁量,保证了案件质量,提高了执法水平,树立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文明执法、和谐执法和公正执法的良好形象。
实施工作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