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积极进取、稳步推进的原则。课程改革是国基础教育领域的一场革命。勇于开拓,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同时又必须从实际出发,处理好课程改革目标与现实条件的关系,客观科学地处理课程改革中的矛盾和问题,实践中积极主动、创造性地探寻解决问题的途径和办法,切实有效地稳步推进新课程的实施。
二)整体进入、分类指导的原则。针对我县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和水平存在明显差异。对于不同学校,实施分类指导,各校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开展新课程实施工作。
需三)科研引领、以校为本的原则。课程改革是一项理论性和实践性很强的全新工作。必须加强对学校实验工作的理论研究和专业指导。同时对于新课程实施的主体,要充分尊重普通高中的自主权和首创精神,切实做到以校为本”发挥学校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积极探索以学校为主体实施新课程改革的有效途径和形式。
四)政府主导、通力合作的原则。课程改革是国家意志、政府行为。影响大的复杂社会工程,必须进一步强化政府行为,统筹协调部门力量组织实施。同时,要通过广泛深入宣传,争取家长和全社会的支持、参与,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新课程改革的顺利实施。
二、目标和任务
结合我县实际,县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总体目标是按照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和市教育局的要求。构建特色鲜明、充满活力的普通高中新课程体系,走内涵发展的道路,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定良好基础,全面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和水平。
具体目标任务是
一)结合我县教育实际。创造性地实施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普通高中各科课程标准(实验)积极探索实施新课程的有效途径和方式,积极开发具有特色的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提高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的建设、实施和管理能力。
二)构建符合新课程改革要求的管理机制。促进教师教学方式和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构建以学校为基地的教学研究、选课指导、学分管理等与新课程实施相适应的教学管理制度和学校课程文化,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三)建立符合新课程要求的发展性评价制度与教学水平监测体系。改变课程评价过分强调甄别与选拔的功能,建立促进学生不断发展、教师不断提高、课程不断完善和发展的评价体系。建立完善普通高中教学水平评估制度,加强对学校教学水平的监测,制订和实施与新课程相配套的高考备考改革方案。
四)形成与新课程相适应的教师专业发展机制。建立以学校为基地的教师培训和教学研究制度,将培训与教研有机结合,全面提高我县普通高中教师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建立一支符合新课程要求的优秀师资队伍。
五)构建教育资源共享和开发的有效机制。实现学校之间人才、设备、场所等教育资源的共享,促进学校之间互通有无、互利共进、均衡发展。加快基础相对薄弱普通高中的发展步伐,提高普通高中整体发展水平。
六)以课改为契机。实现普通高中教育资源优化组合与配置,促进学校内涵发展,提升办学质量和水平。
三、工作重点
一)课程改革培训工作
1.坚持“先培训。不上岗”原则,组织高中校长、教师、教研员及相关人员参加各类培训,完成规定的培训任务。
2.采取统一规划。研训一体的办法开展培训。县教育局负责制定全县培训方案,充分发挥国家、省级培训的作用,通过省、市、县和学校四级培训渠道,实现“全员、全面、全程”培训的目标。建立由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