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执法单位要积极做好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跟踪督促整改。改进行政执法方式,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处理与疏导结合,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推行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
十六)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没有取得省政府依法颁发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证》单位,不得实施行政执法活动。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和持证上岗制度。未经法律知识培训的不得颁发行政执法证,没有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行政执法人员因执法责任受到追究或调离执法岗位的要依法撤销或注销其执法资格。县政府法制办要定期清理、确认并向社会公告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组织和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
五、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增加政府工作透明度
十七)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认真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依法将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社会公益事业以及政府公共支出、基本建设支出、行政经费支出预算和执行情况等信息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对人民群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要依法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并做好相应服务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和保障机制,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议考核。依法妥善处理好信息公开与保守秘密的关系,对依法应当保密的要切实做好保密工作。
十八)推进办事公开。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努力拓宽办事公开领域。所有面向社会服务的政府部门,尤其是涉及社保、医保、低保、就业、招生、计划生育、困难救助、涉农补贴、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管理和服务事项,要全面实行办事公开。要规范和监督医院、学校、公交等公共企事业单位的办事公开工作,重点公开岗位职责、服务承诺、收费项目、工作规范、办事纪律、监督渠道等内容,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优质、高效、便利的服务。
十九)创新政务公开方式。进一步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完善政府网站的便民服务和网上办事功能,切实做好网站维护和信息更新,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在政务公开工作中的平台作用。要把政务公开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结合起来,推行网上电子审批、一个窗口对外”和“一站式”服务。规范和发展各级各类行政服务中心,对与企业和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管理事项,要尽可能纳入行政服务中心办理,改善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率,降低行政成本。
六、完善制约监督机制,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
二十)自觉接受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对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县政府要主动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自觉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对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采纳。自觉接受人民法院的司法监督,正确对待和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尊重并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鼓励人民群众对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进行检举。高度重视舆论监督,支持新闻媒体对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进行曝光。对人民群众检举和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有关行政机关要认真调查、核实,及时作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进行反馈。
二十一)强化行政机关内部监督和专门监督。建立健全行政机关内部层级监督制度,通过执法检查、审查批准、重大行政行为备案、评议考核等形式,加强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日常监督。保障和支持审计、监察等部门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建立法制、审计、监察等监督联动和信息互通机制,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