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入开展学法活动。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一)认真组织实施学法活动。全县各级行政机关均要分年度制定学法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到学法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坚持不懈地开展学法活动。通过法律知识的培训学习,不断增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二)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长期坚持县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组织领导干部学习宪法、行政管理和市场经济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专题法制讲座制度,每年举办2期全县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讲座或研讨班。
三)建立法律知识测试制度。逐步建立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和法律知识测试制度,对拟任领导职务的干部,任职前要进行法律知识测试。严格执行公务员录用考试法律知识测试制度,对拟从事行政执法、政府法制等工作的人员,还应组织专门的法律知识考试。把依法行政知识纳入公务员及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内容,各执法部门每年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法律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并把培训、考试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依据之一。
四)深入开展依法行政宣传。各级行政机关要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依托网络、电视、广播、手机等多种媒体,结合各种纪念日和专题活动,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特别要加强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不断增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维护权利、自觉履行义务的意识,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水平
五)健全完善内部决策程序。各级行政机关要按照自己的法定职权,科学、合理地界定行政决策权限,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和相关制度。应当遵循《县人民政府依法行政规则》和《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程序暂行规则》具体要求,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切实提高行政决策的法制化、民主化和科学化水平。
六)坚持并落实重大决策基本制度。行政机关作出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决策事项,要广泛听取和吸收各方面意见,必要时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听证的决策事项都要组织听证。听证活动要依法定程序公开进行。对公众和听证意见的采纳情况及其理由,要以适当方式予以反馈或者公布。作出重大决策要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不得讨论决策。重大决策要经政府常务会议或者部门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杜绝擅权专断、滥用权力。
七)建立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凡是有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都要进行风险评估,重点对社会稳定、环境、经济等方面的风险进行评估。建立完善部门论证、专家咨询、公众参与、专业机构测评相结合的风险评估工作机制,根据风险评估结论,提前制定应对措施和应急预案,把风险防范落实在决策之前。要把风险评估结果作为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未经风险评估的一律不得作出决策。
八)建立并落实重大决策跟踪评估和责任追究制度。重大决策执行过程中,决策机关要通过多种途径跟踪了解决策的具体实施情况,适时对决策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进行决策调整。建立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决策规定、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追究责任。
三、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