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恢复重建规划的编制,并纳入各县(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要科学论证和积极落实城镇居民住房恢复重建项目,建立恢复重建项目库。要积极开展城乡居民住房恢复重建项目的选址、土地调整和规划设计工作。二是争取恢复重建资金。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支持恢复重建补助资金、廉租住房建设资金的同时,多途径多渠道筹集恢复重建资金。三是建立和完善住房项目业主负责制,按照受灾项目属性和房屋权属,积极组建业主委员会,完善业主自治制度和恢复重建业主负责制,理顺灾后重建机制,加快灾后重建步伐。
二)坚持市场化方向。通过制定和实施房地产业发展政策和住房保障政策,综合运用规划、用地、价格、财税和金融等调控手段,因地制宜地调节商品住房供应规模,扩大保障性住房供给,实现房地产市场供需均衡,促进以普通住宅为主的房地产业规模化发展、集约化经营,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
三)继续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适应住房保障发展要求,健全以廉租住房为主的住房保障制度,加大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切实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建立多渠道投融资机制,切实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应,通过多种途径解决中等收入家庭住房问题;适应市场发展要求,积极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适应城市发展要求,大力推进旧住宅区改造,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和环境。
四)完善市场服务体系理顺住房价格形成机制,完善住房价格监督和管理的方式,建立科学合理的住房价格体系。完善住房交易市场,积极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切实解决地下交易、有市无场问题,规范住房交易和租赁行为,提高住房市场信息透明度,引导住房理性适度消费。加强住房产权产籍管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完善房屋登记管理。加强住宅小区管理,推进物业管理的社会化、市场化、规范化。
五)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严格房地产企业市场准入和退出条件。依法查处闲置土地、囤积房源的行为。严厉打击炒地炒房违法违规行为,保证公平竞争,引导房地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六)落实行业技术标准灾后重建要科学规划,规范建设技术标准,加强住宅质量管理,积极推广“四新”四节”技术,大力发展省地节能环保型住宅,认真开展住宅性能认定,提高住房品质,推进住宅产业规范化、标准化进程。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措施
各县区要建立住房保障领导小组,成立办公室,专门负责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住房保障有关政策、措施;指导协调住房保障相关工作,监督检查住房保障工作落实情况。办公室要配备专职人员,具体组织落实,保证住房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
各级政府要按照规划所确定的目标,建立规划实施的综合评价体系,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和责任,分解落实-年住宅发展规划的各项工作任务,制定工作计划和方案,建立和完善目标责任考核机制,保证规划目标如期完成。
二)政策措施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地震灾后城镇居民住房恢复重建的各项政策。城市居民住房恢复重建项目建设享受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优惠政策。因地震灾害无房居住的城市低收入家庭,列入经济适用住房对象或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享受住房保障有关政策。
2认真落实国家房地产调控和住房保障政策,合理确定住房建设和住房保障年度计划,调控新建住房供应结构和套型比例,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和资金。按照“总量平衡、区域平衡、结构平衡”总体要求,严格执行“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达到开发建设住房总面积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