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和省级有关标准和要求,并且要达到项目验收条件。
项目完成后可新增耕地669.879公顷(合10048.185亩)国家、省、市级投资项目和县乡自筹资金实施的项目建设规模总计为804.72公顷(合12070.8亩)预算投资3605万元。
三)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有土地平整、土壤改良、修建斗渠、农渠、分水闸、村社路、田间路、行道树、防护林网及其它农田设施。
四)项目建设工期
该项目从年12月开工至年9月底完成建设任务。
五)土地分配政策原则
原有土地按项目实施前的土地权属登记面积分配给原农户进行耕种。新增的耕地由各县(区)人民政府统筹管理,国家投资项目建设完成后。用于本县区范围内无地户、少地户或高寒阴湿地区、林缘区、泥石流滑坡区等四通无望、不具备人类生存条件和妨碍生态环境改善地区农户的异地搬迁用地。具体实施办法由各县(区)制定。
三、组织领导
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为了加强对西汉水流域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建设的领导。协调各方关系,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西汉水流域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建设指挥部。
指挥部职责:1、统筹安排和研究解决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中存在重大问题;2、对项目的实施进度、工程质量、资金管理使用、廉政建设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3对项目的招投标、工程实施及监理进行监督检查;4协调解决项目资金拨付等。
检查是否按规划设计施工,办公室职责:1协调解决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中出现的有关问题;2不定期对项目的工程质量、进度、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工程质量是否达到设计要求,项目资金是否按时拨付到位,并向指挥部汇报检查结果和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3负责宣传报道西汉水流域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建设的实施进展情况,建设成就,先进个人,劳动模范,感人事迹,精神风貌等。4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出现大的设计变更时,协调组织有关专家进行技术审查。
四、方法步骤
战线长,西汉水流域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投资大。项目点比较分散,因此,采取以县为单位的方式分段组织实施。
上述四个县的项目区建设可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1土地权属调查登记阶段
制定好权属分配方案,各县项目承担单位应在项目开工前充分做好项目区群众的土地权属登记工作。对每户群众的土地面积、土地质量、地类等逐一登记清楚,纪录在册,确保地类、面积准确,界址清楚,权属合法无争议,为项目竣工后的重新分配和权属调整打好基础。
2招投标和选择监理单位阶段
项目实施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省省级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项目承担单位应向社会公开招投标,并以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选择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必须具有三级以上施工资质的企业方可参加招投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项目的招投标活动,更不得暗箱操作由个人指定施工单位。项目承担单位可以自行组织招投标,也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投标。
协调指导各县项目区的招投标工作,项目招投标按以下程序进行:指挥部成立招标领导小组。各县项目区也应同时成立招标领导机构;招标领导机构负责确定招标机构或委托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发布招标公告或发放投标邀请书;出售招标文件;投票、开标、确定中标人、签定合同。
明确双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