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组织分级培训,使其能正确地开展普查工作和上报数据。培训内容主要是污染源普查方案,各类普查表格和指标的解释、填报规定和要求,普查数据录入软件的使用、数据库的管理和普查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等;市级污染源普查机构农业组负责对县(区)污染源普查机构农业组负责人及普查指导员的培训。各县(区)污染源普查机构农业组负责对本县(区)普查员的培训。培训工作按照3个阶段进行:
l封闭授课。每个县(区)对选聘的人员进行为期2一3天的封闭式集中培训,由接受过省、市级培训的普查指导员按照国家规定的教材进行讲解。
2模拟普查和录入。授完课后,由培训人员现场模拟填写普查表格,并且由数据录入员和审核员在电脑上实际操作,把问题基本解决在课堂上。
3考试。对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和数据录入员、审核员分别组织一次考试,考核良好者予以通过培训,否则进行二次培训并进行补试。
通过精心的培训和严格的考试使参加全市污染源普查的人员真正达到要求,确保普查工作的准确性。
二)全面普查阶段
1清查。清查由县(区)普查办农业组组织本县普查员按照《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工作细则》要求进行。结合统计、农业、畜牧水产等部门的资料,对本县(区)污染源单位的规模、数量进行实地清查。县(区)清查工作一般按照3个阶段进行:
1初查。由乡镇按年报表、统计资料进行初报。
2复查。为提高污染源普查数据的准确性,采取二次清查的方法,由普查员逐村逐户复核,以确保清查结果不重复、不遗漏,再按复核结果确定抽样比例和普查对象。
3补查。确定清查名录后,再采取抽样或网式调查落实。
2入户普查。组织全市各县(区)按照清查确定的抽样比例和普查对象进行入户填报普查表。市上组成抽查小组,不定期、不定点地对各县(区)普查工作进行抽查,以保证普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普查表格全部收回后,县、市逐级进行复核,对于不符合的表格,退回各个乡镇重新普查,合格的表格进入数据录入阶段。
3数据录入。严格按照国家普查办数据处理工作细则要求,对收集的普查表进行初审、编码、整理、组织录入以及数据编辑、审核等数据处理工作。数据录入按照国家要求分为3步进行,严格保证数据录入的准确性。
1初录。把普查表格的录入任务落实到各个录入员。
2复录。由数据复录员对每个表格按照软件的批量复录进行复录。
3审核。通过软件的数据审核保证各项指标在逻辑上的合理性。
4数据汇总上报。月底前县(区)负责所辖乡(镇)普查数据的汇总上报,市污染源普查办公室农业组负责将全市农业污染源普查数据进行汇总,报省第一次农业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总结发布阶段
1各级普查机构农业组进行工作总结和技术总结,开展自下而上的验收和评比。
2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组对全市农业污染源数据进行分析、整理,建立全市农业污染源普查数据库,形成总体报告,完成农业污染源普查数据上报与公布。
六、质量管理
污染源普查数据的质量管理是污染源普查的关键,衡量普查成功与否的标准。由于农业污染源普查涉及范围广、影响因素多、内容复杂、普查任务重,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级普查机构农业组要充分认识普查过程质量管理的重要性,建立多重质量管理机制,把普查指导员、普查员、数据录入员的选聘、培训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