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程,加强领导,成立机构,落实责任,明确任务,认真开展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将反走私综合治理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逐级、逐单位签订反走私责任书,明确责任人的义务,建立反走私工作奖惩制度。
(二)加强宣传,强化引导。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反走私宣传工作的思想引导、力量凝聚、舆论支持等作用,运用报纸、广播、电视、新闻网站等媒体,抓住企业(汽车)年审换证、专项治理、联合行动等有利时机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大力宣传反走私法律法规,教育群众自觉抵制走私,教育企业依法经营。要积极宣传反走私斗争取得的成果,震慑犯罪,鼓舞干部群众的反走私斗志,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打私工作的浓厚氛围。
(三)健全机制,完善措施。建立健全反走私工作例会制度。重点地区和有关部门领导班子至少每季度专门召开或结合其他会议召开一次反走私工作例会。要建立健全重点部位定期检查制度。对容易发生走私货物存放、销售、贩运走私商品的场地,容易发生非法拼组装、改装车辆活动的场所,各单位至少每季度组织进行一次联合普查。建立健全反走私重点区域挂钩联络制度,对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适时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并对挂钩联络片(点)的有关工作负直接责任。建立健全反走私举报制度,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查处群众举报的走私活动。重大节日、重要行动期间实行领导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处理反走私突发事件。
(四)落实责任,加强配合。充分发挥打私办职能作用,打私办对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要加强调研、指导、服务和监督,及时掌握走私动态,定期与工商、公安、经委、商务、交通等部门通报相关情况,及时做好与有关职能部门的联络沟通工作。建立健全协调联动和紧急事件快速反应制度,各主管部门与打私缉私执法部门要加强联系,在反走私工作中密切配合,全力配合。要加大对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的日
各职能部门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情况要定期书面报告县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安,重大措施、问题突出的整治情况等应随时报送。每年12月15日前专题报送一次开展反走私综合治理的情况。 文章 写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需转载或摘录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