觉性。
四、组织机构
为顺利推进全县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加强统一领导、协调、检查和督促,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新平县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xx
副组长:xx
成 员:xx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公安局,负责日常的组织协调、信息收集、汇总上报等工作,由周国伟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从相关单位抽调。
五、目标考核
按照省、市反走私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县政府及县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依照《玉溪市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考核评分标准》分解职责,每年对打私职能部门进行考核,县反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将定期对反走私综合治理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考核工作每年进行一次,考核发现的问题,将及时进行通报,限期整改。反走私综合治理考核工作要与政绩考评、单位评先、人员评优、职务升降等挂钩。
(一)考核内容
1.领导重视,健全责任机制。包括领导重视、机构健全、职责明确、责任落实到位及经费保障等方面的情况。
2.完善工作制度。包括反走私工作会议制度、走私易发地监控制度、联合协作及应急制度、报告制度和举报制度等方面的情况。
3.严厉打击各类走私活动。包括开展专项行动和执法有力、
维护良好经济秩序两方面的情况。
4.开展综合治理。包括开展反走私宣传教育、排查监控重点区域、加强市场监管、从源头规范企业开展进出口贸易等方面的情况。
5.改善执法环境。包括严厉查处抗法事件、预防群体性事件、加强执法宣传等方面的情况。
6.工作效果。包括走私贩私活动得到有效控制,没有群众性走私场所及相关活动等方面的情况。
(二)考核方法
考核工作坚持政府统一领导,打私办综合协调,各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按照《玉溪市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考核评分标准》认真进行考核。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确定的被评部门考核工作;被评议职能部门要在县政府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督促指导下,加强联系、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实施好考核工作。
(三)考核步骤和时间安排
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考核每年9月开始至11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1.动员准备阶段(9月)。县人民政府按全市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评议工作计划,对评议工作做出具体安排,并做好评议宣传工作。
2.自查自纠和调查评议阶段(10月)。采取召开座谈会、调查走访等形式,征求对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在此基础上作出客观自评,于11月10日前形成评议报告。
3.制定整改措施和总结表彰阶段(11月)。县人民政府打私办将结合反馈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制定整改措施,把整改事项和完成时限落实到位,责任到人,建立整改工作责任制,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打击走私活动工作,要将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