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理论研究、执法监察等制度。(区纪委、区监察局牵头,区委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政府办公室、区法制办等单位协办)
(二)建立健全政府投资项目监管制度。进一步完善以中介机构库为依托的政府投资项目监管模式,建立覆盖招标代理、审计服务和工程监理等多个中介服务领域的中介机构库,切实加强对入库中介机构的跟踪管理。严格落实新近出台的《南京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若干规定》,研究推出切合六合实际的配套制度。加大重点工程廉政监察力度,完善重点工程派驻纪检监察组制度。切实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监管,健全重点工程和为民办实事项目审计结果公示制度。(区监察局牵头,区政府办公室、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建工局、区建设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等单位协办)
(三)建立健全党内民主制度。完善全委会工作制度,发挥全委会对重大问题的决策作用。健全常委会向全委会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的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完善常委会集体领导和常委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深化党务公开,健全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重要干部任用票决等制度,逐步形成较为完备的党务公开制度体系。健全党代会代表调研和视察、提案、述职和评议、联系群众等制度,全面推行党代会代表任期制。试点和推广党员议事会、党员政策讨论会等党内民主新形式,拓展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渠道。(区委组织部牵头,区委办公室、区纪委等单位协办)
(四)建立健全干部人事改革制度。深化公推公选、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竞争性选拔方式,完善差额选任办法。坚持干部选拔任用前征求同级纪委意见的制度,探索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廉政申报制度,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探索不同类型基层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提名办法和选举方式。进一步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办法,逐步增加基层民意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评体系中的权重。(区委组织部牵头,区纪委、区人事局等单位协办)
(五)建立健全行政和社会管理改革制度。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按照省、市部署,稳步推进行政管理类和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建立以集体决策、社会公众参与、法律审查和决策评价问责为主要环节的行政决策程序。深化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推进教育、卫生事业改革和发展,加快住房改革和建设,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区政府办公室、区发改委、区编办、区法制办牵头,区教育局、区卫生局、区房产局、区劳动局等单位协办)
(六)建立健全职务消费改革制度。继续推进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及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职务消费制度改革,加强和改进公务接待管理,逐步实行公务卡消费。深化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完善车改保留车辆的管理使用制度。(区纪委牵头,区委组织部、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人事局、区审计局、区监察局等单位协办)
(七)建立健全财税管理改革制度。深化部门预算编制改革,完善以综合预算为内容、零基预算为标准、绩效预算贯穿始终的部门预算编制体系。健全国库集中支付运行机制,进一步扩大国库集中支付范围。改革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实行非税收入“单位开票、银行代收、实时入库”。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建立预算约束有力、管采分离明确、内部控制规范、监督透明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