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统筹城乡居民就业实施意见
指导、政策咨询、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就业援助、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等“一站式”服务。县级以上公益性职业介绍机构要积极为转移就业的农村劳动力提供免费的岗位信息和政策咨询,对求职的农村劳动力免费提供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
(三)大力促进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有序转移。各镇要组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积极开展农村劳动力资源状况调查,准确掌握实际情况,使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加强分类管理,大力发展地区之间的劳务协作,通过订单式培训、定向输出等形式,重点做好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农村劳动力就业工作,提高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率。二零零八年底前,要建成连接市的市、县、镇三级联通的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并实现与省联网;开通远程可视招工系统,完善劳动力供求信息收集、分析和发布制度,实现信息共享,逐步实现职业介绍和就业服务工作运用计算机管理,运用市场机制和信息网络,引导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有序转移。
六、加强统筹城乡居民就业保障机制建设
(一)加大促进就业的资金投入。要建立公共财政体制下促进就业的资金投入机制。根据本县劳动力的实际情况,安排促进就业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资金,列入财政年度预算。
(二)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把统筹城乡居民就业作为事关全局、事关长远的大事来抓,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纳入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纳入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作为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县政府已决定把“县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调整为“县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劳动保障局),抓好组织落实工作。各镇、各部门要按照本意见精神,结合实际,制订具体的配套措施和实施方案,抓紧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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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工作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