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街道村级团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村党(总)支部:
根据《团章》规定和《中共xx市委关于认真做好全市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富委〔二零零八〕25号)、《中共xx市委组织部、共青团xx市委关于认真做好全市行政村(社区)团组织统一换届工作的通知》(富委组〔二零零八〕46号)文件精神,结合富春街道行政村规模调整、行政村三副班子换届选举顺利完成的实际,为深入贯彻党建带团建原则,选优配强基层团组织班子,扩大团内民主,夯实团建基础,现就认真做好街道各行政村(社区)团组织统一换届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及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依据《团章》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的规定,坚持党建带团建,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在集中广大团员青年意志和智慧的基础上,切实把年龄轻、有威信、素质优、群众公认、热心团的工作、具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和创业致富能力的优秀青年选拔到团的工作岗位上,扎实推进基层团干部队伍建设,为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实践“争先领先、和谐富春”目标,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团支部委员任职条件和班子结构素质要求
考虑到与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相衔接,本次换届中,所有规模调整后的行政村团组织暂时统称为“xx团支部”(“xx”指行政村名称),未经规模调整的村团组织名称保持不变。
(一)团支部委员的任职条件
1.是团员或青年党员,团籍在本村(社区)。
2.思想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公道正派。
3.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在团员青年中有一定威信,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
4.年龄在28周岁以下(以正式选举日为准),是村(社区)三副班子党员成员或现任团支部书记的,年龄可适当放宽;学历在高中及高中以上。
有下列行为或现象之一的,不能列为候选人:
1.5年内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2.5年内有经济、刑事等问题被查处的;
3.长期患病不能正常开展工作的;
4.长期忙于个人事务或长期外出无暇顾及团工作的;
5.预计未来3年将长期外出无暇顾及团工作的。
(二)团支部班子结构素质要求
1.控制名额。按照精干高效的原则,团支部委员职数一般为3-5人(经过规模调整的村为5人,未经过规模调整的村未3人),设书记1名,根据工作需要可设副书记1名。
2.优化结构。适当体现地域分布,应通过合法程序,使被调整撤并的原村均有团员当选团支部委员。鼓励从大学生村官、青年兴业带头人、复转军人、回乡创业青年中选拔团干部。适当体现女性比例,原则上女性委员达到20%以上。
3.配强团支部书记。原则上35周岁以上的团支部书记一律调整下来,30周岁以上的一般不再留任。要重视“两位一体”(团支部书记、大学生村官或青年兴业带头人)或“三位一体”(团支部书记、大学生村官或青年兴业带头人、村或社区三副班子成员)类型团支部书记的配备。
三、实施步骤
本次行政村(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