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员工所拥护”。
坚持组建和规范并重,切实扩大党在非公企业中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到200x年底前,实现职工30名以上企业有党员,职工80名以上企业建立党组织。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建立新建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回访制度的通知》(富委组[2009]96号)要求,对各新建的非公企业党组织进行一次回访。非公企业建立党组织后,各单位要建好党员活动室,统一规范有关设施的配备和制度上墙工作。同时,督促指导企业党组织及时建立健全“三会一课”、发展党员、民主评议等各项党内基本规章制度,做到党内组织活动制度化、规范化和正常化。
三、抓好其他领域党建工作。
加强和改进机关、事业单位党建工作,针对单位特点抓好党建。街道机关支部要围绕“勤政、务实、廉洁、高效”的目标,认真落实《鹿山街道机关内部管理制度汇编》,坚持以人为本抓队伍,以民为本抓服务,坚持观念创新,机制创新,通过开展机关干部绩效考核和开展争创“学习型、效能型、创新型、阳光型”干部活动,确立一种干事的导向,形成一种向上的风气,强化一种人格的力量,倡导一种勤勉敬业、甘于吃苦、乐于奉献的精神,激励干部想干事、敢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争做阳光官员,争当阳光干部,积极营造创业实干的良好氛围。老干部党支部要在去年创建“示范性老干部党支部”的基础上,加强老干部思想政治工作,丰富老干部的精神文化生活,注重发挥老干部的作用,使老干部老有所乐、老有所为。
四、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建设。
1、规范党员发展工作。妥善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全面推行发展党员“三公开”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分级实施发展党员工作预警机制,完善党员发展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农村入党积极分子公推优选新机制,从源头上保证新发展党员的质量。入党积极分子按照“公开报名、组织考察、演讲测评、支部确认、教育管理”的程序挑选考察培养。
积极宣传落实好《关于规范党员异地发展和教育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根据中央组织部有关文件精神,外出人员申请入党,若其有相对固定的工作单位或地点,并已连续工作生活两年以上,可以向外出工作生活所在地有关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否则,应向其原单位或其户籍所在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接收入党申请的外出工作生活所在地党组织,必须征求原单位或其户籍所在地党组织意见后,才能发展党员。《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和中央组织部有关文件明确规定:入党积极分子确定为发展对象后,要进行政治审查。异地入党的,入党前必须到原户籍所在地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街道受理政审的单位为街道党工委。各村和企事业单位党组织收到外地政审函后,须将情况及时报街道党工委,由街道党工委统一受理政审。
各村村委会成员、群团组织负责人、报帐员如申请入党必须向所在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2、加强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工作。全面落实农村党员每月集中学习日制度,深化流动党员“安家工程”,完善“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完善本地村企党员“双向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