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村妇代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村党支部:
为加强基层妇女组织建设,根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妇女联合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妇女联合会选举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市委组织部和市妇联《关于认真做好全市行政村妇代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富委组[二零零八]45号)要求,结合我乡村级妇代会本届任期已满的实际,抓住村三副班子换届选举结束的有利时机,及时地做好村妇代会的换届选举工作,现就我乡村级妇女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好字优先,干字当头”的工作要求,根据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加强基层妇女组织建设,在集中广大妇女群众意见的基础上,选出政治思想好、工作能力强、热心妇女儿童事业、结构合理、群众公认的新一届妇女组织班子,为建成全面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基层党组织是基层各级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基层妇女组织是党和政府与基层妇女联系的桥梁和纽带,是基层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因此,基层妇女组织换届选举必须始终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
2、坚持妇联指导。村妇代会是妇女联合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乡妇联担负起指导村妇代会换届的重任,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换届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3、坚持发扬民主。换届选举工作要按照《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妇女联合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妇女联合会选举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要严格按章办事,充分发扬民主,保障广大妇女在换届选举中的合法民主权利,尊重妇女群众的选择,尊重选举结果。
三、换届时间:
二零零八年7月5日—7月24日。
四、班子职数和任职条件:
村妇代会班子由3—5人组成(具体职数分配见附表)。村妇代会成员须符合以下任职条件:
⑴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开拓创新、与时俱进的精神。
⑵积极上进。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认真负责,办事公道正派,并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
⑶乐于奉献。热爱妇女工作,热心妇女事业,能紧密联系妇女,在妇女群众中有较高威信的。
⑷年轻化、知识化。新配备的妇代会主任要求年龄在45周岁以下,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现任村班子成员兼任的条件可适当放宽);原任妇代会主任留任的要求年龄在50周岁以下,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妇代会班子中应当有一名成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
⑸村妇代会主任应当依照法定程序由村两委班子成员中的女委员兼任。
有下列行为或现象之一的,不能参选,不能列为村妇代会候选人:
⑴5年内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违法之日起)。
⑵5年内因违法违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行政拘留和司法拘留的;或有经济问题被查处的、拖欠公款(包括承包款)尚未交还的。
⑶煽动、组织和参与群众集体上访或造成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的;煽动群众或公然无理对抗各级党委、政府决策执行的;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