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防治实施意见
督促用工单位或业主落实各项卫生防疫措施,为外来从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卫生设施和基本卫生保障。
(五)加强健康教育工作。健康教育是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有效的措施。要把健康教育作为预防和控制重点传染病的首要任务来抓,有组织、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群众进行系统的健康教育,要重视对外来人员、青少年、妇女等特殊群体的宣传教育工作,动员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并自觉参与传染病防治工作。新闻媒体要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要求为传染病防治知识提供免费宣传。
(六)加强基础卫生设施建设。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造成环境污染,是急性肠道传染病发病的重要原因之一。要抓紧制定城乡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农村改水、改厕计划,做到卫生基础设施与城镇建设同时规划,同步建设,努力提高我市城乡整体卫生水平。
四、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传染病防治提供有力保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督查,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协调解决实际问题。各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共同抓好传染病防治工作的合力,努力降低传染病的发病率。要落实责任,严明纪律,对那些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工作不落实的,要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努力为传染病防治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八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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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工作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