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等不正当手段影响选举,一旦发现应立即制止,选举结果无效。二是在选举日期间要做好安全保卫工作,防止不安全事故的发生。对选举现场,要进行安全检查,认真落实专人做好安全防范和大会保卫工作,一旦发现破坏选举行为的事件,立即制止,对违法或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进行处置,确保选举会场的安全。
选举日即2009年12月29日下午5时前,各村选委会务必将村委会选举结果报镇选举领导组办公室。
第四阶段:选举村民小组长和推选村民代表(10天,即2009年12月30日至二零零八年1月8日)。
主要任务:1.新一届村委会立即召开会议,进行村委会成员分工;2.新一届村委会要按照每5至15户推选一名代表的办法,研究确定村民代表数量; 3.成立村调解委员会、民主理财小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等自治组织;4.在二零零八年1月8日以前,到各村民小组主持推选村民小组长,组织推选出20名以上的村民代表。
第五阶段:汇总上报选举结果,认真做好选举善后工作(10天,即二零零八年1月9日至二零零八年1月18日)。
主要任务:(1)工作移交。新一届村委会成员经镇选举指导组复核确认后,由镇领导主持新一届村委会的工作移交。(2)总结和汇总上报选举工作情况。各村在正式选举日以后,对选举工作要及时进行总结汇总上报,并将各种表册和资料一并于二零零八年1月8日以前报镇选举工作领导组办公室(镇社事办)。(3)处理好信访问题。各村对因选举造成的上访人员反映的问题,要在认真调查后,实事求是地给予答复,严禁推诿和敷衍塞责,以免造成越级上访和集体上访。
(二)居委会的换届选举,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共分四个阶段完成。
第一阶段:动员和建立机构(3天,即11月20日至11月22日)。
由镇政府提名,与居民会议协商确定选举领导小组人选,成立各居委会换届选举领导小组。
第二阶段:确定候选人(3
各居委会换届选举领导小组把根据多数居民意见确定的居委会候选人名单,于选举日3日前(即11月25日)向居民予以公布。按《居委会组织法》规定,居委会成员实行差额选举,如果提名的候选人数与应选人数相等,也可以实行等额选举。
第三阶段:选举准备(3天,即11月26日至11月28日)。
由各居委会换届选举领导小组作好选举前的准备,并在选举日的前1日向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组报告准备情况。
第四阶段:选举(5天,即11月29日至12月3日)
(1)居委会选举日为2009年11月29日(农历2009年10月20日)。
各居委会换届选举领导小组于11月25日将居委会换届选举方式(居民代表会议、户代表会议或有选举权的居民参加的居民会议三种形式之一)向全体居民公布。
(2)由居委会换届选举领导小组主持选举大会,按双过半的原则组织公开直接选举。
附件:天仙镇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指导小组
中共委员会
镇人民政府
2009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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