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加快发展铁路和内河运输,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严格实施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汽车,推广车用代用燃料和清洁燃料汽车。加快淘汰老旧铁路机车、汽车和船舶。严格报废汽车回收管理,严禁报废汽车违规过户、消户、无证回收、改装上路。禁止无牌无证、拼装或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承揽运输业务,增加运输能耗。
(十二)引导商业和民用节能。在公用设施、宾馆商厦、写字楼、居民住宅中推广采用高效节能的办公设备、家用电器、照明产品等。
(十三)抓好农村节能。加快淘汰和更新高耗能落后农业机械和渔船装备,加快以大中型机电泵站为主的农业提水排灌机电设施更新改造,大力发展农村户用沼气和大中型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推广省柴节煤灶,因地制宜发展小水电、风能、太阳能以及农作物秸秆气化利用,发展小水电代燃料工程。
(十四)推动政府机构节能。各级政府部门和领导干部要从自身做起、厉行节约,在节能工作中发挥表率作用。重点抓好政府机构建筑物和空调、照明系统节能改造以及办公设备节能,推动政府节能采购。
五、构建节能型产业体系
(十五)大力调整产业结构。认真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实施产业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综合运用财政、税收、价格等经济杠杆,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经济增长向三次产业协同带动和优化升级带动转变,立足节约能源推动发展。合理规划产业和园区布局。充分发挥服务业能耗低、污染少的优势,努力提高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以专业化分工和提高社会效率为重点,积极发展生产服务业;以满足人民需求和方便群众生活为中心,提升生活服务业。
(十六)大力调整工业结构。严格控制新开工高耗能项目,对企业搬迁改造严格能耗准入管理。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技术和设备,不按期淘汰的企业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依法责令其停产或予以关闭。坚持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中心环节,遵循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充分利用和信息化带动的原则,注重发展循环经济,提升工业增长质量,优化工业结构和用能结构,鼓励企业通过挖潜增效和技术改造等措施,提高企业节能水平。大力发展高效清洁能源,大力发展水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和替代能源。(十七)大力推进节能技术进步。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节能技术创新体系,加快节能新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充分利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技术力量,大力开发、推广、使用高效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和新设备,优先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节能共性和关键技术示范,增强自主创新能力。采取多种方式加快高效节能产品的推广应用。对达到超前性国家能效标准、经过认证的节能产品可给予适当的补助,引导消费者使用。落实产品质量国家免检
转载或摘录请注明出处: 制度,鼓励高效节能产品生产企业做大做强。(十八)大力实施重点节能工程。认真组织落实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的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区域热电联产、余热余压利用、节约和替代石油、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建筑节能、绿色照明、政府机构节能以及节能监测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等十大重点节能工程。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扶持,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切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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