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9]28号),落实节约资源基本国策,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确保实现全省“十一五”节能目标,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节能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节能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以尽量少的资源投入和环境代价实现尽可能大的产出,走投入少、效益高、可持续的发展之路,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煤炭、石油、天然气等都是宝贵的不可再生资源,最大程度减少能源资源的消耗及造成的环境污染,是实现可持续发展面临的最大课题。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把节约资源作为基本国策,“十一五”规划《纲要》进一步把单位gdp能耗降低20%左右作为约束性指标。各地、各部门一定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节能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节能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二)节能是降低污染保护生态的必然选择。目前我省能源消耗主要以煤炭为主,石油、天然气、水、电等优质能源消费比例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环境污染状况依然严峻。主要表现在:二氧化硫排放形成的酸雨面积已占全省国土面积的三分之一,2009年全省酸雨频率达到了61.3%,有7个设区市酸雨频率高于80%,被列为全国酸雨控制区和二氧化硫控制区,其中火电厂二氧化硫排放量所占比重达到60%左右。因此,加强节能工作是从源头上减轻环境污染,更好地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必然选择。
(三)节能是缓解能源瓶颈制约的重要举措。我省能源缺乏,地下煤炭资源蕴藏量少,开采难度大。2009年全省原煤产量仅为全国总产量的1%,电煤60%以上依靠省外调入。随着我省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工业化、城镇化步伐不断加快,能源资源需求量与日俱增,能源供需矛盾越来越突出,能源保障难度越来越大。解决我省能源问题,根本出路在于坚持“开发与节约并举、节约优先”的方针,大力推进节能降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因此,加强节能工作是缓解能源瓶颈制约、保障能源安全,有效支撑全省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二、深刻分析我省节能工作的现状和问题
(四)基本现状。近年来全省节能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节能法规和制度建设逐步完善,制定了《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江西省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和《江西省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管理得到加强,每年组织开展对100家重点用能企业进行节能监察;一大批小煤矿、小钢铁、小水泥、小火电等高耗能“五小”企业被取缔关闭,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了对能源的浪费;节能宣传活动广泛开展,全民能源忧患意识和节约意识有所提高,节能降耗社会氛围初步形成。2009年全省万元gdp能耗为1.09吨标煤,比全国平均水平低13.1%;万元gdp电耗为966.3千瓦时,比全国平均水平低28.87%。节能工作为缓解我省能源紧张状况,保障经济高效稳定运行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主要问题。当前我省节能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对节能工作的重要性和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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