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免疫程序,提高免疫质量;加强疫情监测,开展预警测报,科学指导防疫;完善应急机制,规范疫情报告,提高应急反应能力,果断处置突发疫情,确保畜禽疫病死亡率控制在省、州规定的指标以下。严格产地报检制度,实行屠宰同步检疫,保证畜产品安全;要特别重视和加强市场流通环节重大动物疫病监控工作,加强畜禽运输检查和备案工作,严格活畜禽市场准入制度,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吃上营养、健康、安全的肉食品(制品)和禽蛋食品(制品)。
(四)推进畜牧科技创新,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切实重视和研究在动物疫病防控、畜产品质量控制、快速检测检验和诊断等方面存在的技术难题,特别对生猪“高热病”,要进一步摸清病因和流行规律,实施和完善一套较为有效的防治技术方案。要按照省州统一布置,继续推进畜牧兽医体制改革,努力构建上下协调、管理有序、运转高效、指挥有力的畜牧兽医行政管理体系;职责明确、行为规范、执法有力、保障到位的动物卫生监督体系;反应迅速、防疫有力、监测规范、诊断准确、报告及时的防疫技术支撑体系。加快构建社会化畜牧科技推广服务体系,提高畜牧科技推广运用、转化创新能力。
(五)加快工作方式转变,努力提高依法行政和管理服务水平。全县广大畜牧兽医工作者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数量与质量并进,保护与发展并重,当前与长远并举,转变观念,理清思路,改进方法,努力做好畜牧兽医各项工作。要着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严格履行法律职责,做到不违规、不越权、不失职;要进一步加大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继续开展畜牧投入品的综合整治行动和动物卫生监督行风规范活动;要加强技术培训,提高系统内科技人员技术指导帮扶力度,提高农民发展牧业、创办家业的综合能力;要注重培育生产典型,通过项目扶持、政策引导、市场推动、龙头企业带动和信息宣传来培育典型,进一步扩大示范带动作用;要通过项目建设与管理,引导广大农民发展规模生产;要通过加大执法力度,推行阳光政策,争创和谐系统单位,通过对畜牧投入品的有效监管和重大动物疫病的有效防控,保障生产者和消费者的生产生命安全和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秩序;要强化目标考核,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继续实施季度抽查和春秋季防疫大检查的督查通报制度;要重视研究畜牧兽医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出台扶持措施,完善产业政策,引导和促进畜牧业健康持续发展;要注重提高队伍素质,继续加大对畜牧兽医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教育和培育,不断提高全县广大畜牧兽医队伍服务人民群众能力、科技推广创新能力、重大动物疫情处置能力、适应现代畜牧产业发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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