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和十五大精神,切实加强市级机关的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市委指示和创建文明城市要求,2000年在市级机关继续深入开展以“优质服务、优良作风、优美环境”为主要内容,以“让基层满意、群众满意、市委市政府满意”为主要标准的创建“三优三满意”文明机关活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五大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以建设廉洁、高效、务实的文明机关为目标,从优质服务、优良作风、优美环境入手,提高机关干部素质,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机关办事效率,树立机关文明形象,改善我市的投资软环境。通过长期的努力和扎实的工作,把市级党政机关建设成为自觉为我市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服务,真正让基层、群众和市委市政府满意的文明机关。
二、创建文明机关的范围:
党组织关系隶属于市级机关工委的县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及其科室(建有独立党支部)。
三、文明机关标准:
(一)优质服务
1、坚决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严格履行工作职责,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
2、团结协同,顾全大局,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真心实意为基层和人民群众服务,为连云港市的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服务。
3、贯彻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以人为本、重在建设的方针,不断加强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道德建设,努力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业务工作水平,造就一支适应改革发展新形势需要的思想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严谨的机关干部队伍。
4、机关工作人员服务规范,礼貌待人,仪容整洁,在接待来电来访、执行公务等公共场合使用普通话和文明礼貌用语。
(二)优良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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