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实施意见
治待遇、生活待遇,保护好他们的合法权益,为人才充分施展才能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要以建立人才社会保障为重点,健全机关、事业和企业单位之间社会保障的衔接工作,消除人才创业过程中的体制障碍,确保人才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为稳定人
才提供条件。23、加大投入,增加人才开发经费。人才资源开发离不开投入,县、乡(镇)财政要根据人才工作需要,适时增加人才资源开发的经费投入,重点用于高层次人才和实用型人才培养、引进、奖励及人才信息化建设等工作。各用人主体单位,在重大建设和科研经费中,要划出一定份额用于人才开发。鼓励社会中介组织和企业兴办人才培养实体,逐步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事业单位投入为主体、社会各界及引进外资等为补充的多元化人才培养投入机制,以保证人才工作的健康发展。
24、本《意见》从2009年7月1日起施行,由双柏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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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工作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