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研究处理与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有关的其他重要工作。
反贪局:协助领导小组对全院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进行组织协调;依法查处国家工作人员在商业活动领域,利用职权实施的受贿犯罪及相关的行贿、单位行贿、介绍贿赂等商业贿赂犯罪案件;结合案件查处,开展商业贿赂犯罪调查研究,协助案发行业建立治理商业贿赂长效工作机制,并为领导小组决策提供依据。
渎检科:依法查处发生在治理商业贿赂过程中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案件。
侦监科:加强商业贿赂案件的审查批捕工作,对公安机关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开展立案监督工作,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机制,对审查批捕中发现的国家工作人员涉嫌商业贿赂案件线索及时移送。
公诉科:加强商业贿赂案件的审查起诉和出庭支持公诉工作,对审查起诉中发现的国家工作人员涉嫌商业贿赂案件线索及时移送。
控申科:协同反贪局受理和管理商业贿赂案件举报线索,落实商业贿赂案件的举报奖励制度;结合举报宣传周,开展“查处商业贿赂犯罪、推动信用体系建设”专题举报宣传活动;加强行业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主动了解各行业部门开展自查自纠情况,会同反贪局协助案发行业建立治理商业贿赂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完善行贿行为档案查询系统,加强重点领域行贿人资料库建设。
政治处: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各级下发的有关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文件精神,对检察干警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的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办公室:协助领导小组对全院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进行组织协调;会同反贪局开展商业贿赂犯罪调查研究,为领导小组决策提供依据;收集、整理工作信息,编发情况反映和工作简报;及时在新闻媒体上报道我院在专项工作中的做法,适时披露典型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例;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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