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
经研究,市水利局成立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局长、党委书记耿冀威同志任组长,市防办主任、党委副书记张玉峰同志和局纪委书记、党委委员邓爱荆同志任副组长,办公室、计财科、水政科、农水科、水库科、堤防科、建教科、人劳科、监察室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指导和监督市直水利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下设办公室(设在局监察室,联系电话:8467311-26881),承担日常组织和协调等工作。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公布举报电话。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安排,加强监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加强督促和指导,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深入调查研究,制定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各单位要组织力量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掌握不正当交易行为和商业贿赂案件的特点及规律,认真分析其表现形式、产生环节、重点岗位和原因,并以此为基础,从政策、法律和工作三个层面上研究提出治理的具体思路和对策,制定出适合本单位实际、内容具体、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步骤严格、便于落实和监督检查的具体实施方案。有关科室要按照业务职能和工作分工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注重实效,加强指导和监督。各单位的实施方案于6月20日前报市水利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强化责任,形成工作合力。
建立严格的领导责任制和有效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规范,落实责任分工,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和工作落实到位。具体职能部门和工作部门,要按照职责,抓好各项工作和任务的落实。各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作用。对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责任。要切实加强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报告工作进展情况,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要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加强协调配合和沟通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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