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实施意见
大,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㈠建立组织,加强领导。交通局成立了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党委书记叶伟良任组长,副局长赵宇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各有关单位和机关职能科室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督查落实工作。局属各企事业单位也要结合实际,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把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有人抓、有人管。
㈡提高认识,形成合力。各单位要切实做好专项治理工作,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和工作职责到位;要认真排查、明确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加强配合和沟通,形成工作合力。
㈢加强监督,落实责任。各单位要增强治理工作的责任性和敏感性,及时报告进展情况,重要情况和大案要案要及时报告。局领导小组将视情开展监督检查。督查主要内容:学习贯彻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等情况;按照部署和要求制定专项治理方案情况;启动和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等。对措施不到位、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要把治理工作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做到互相促进,协调发展,通过扎扎实实的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㈣深入研究,实施政策指导。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局属各单位要组织力量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掌握不正当交易行为和商业贿赂案件的特点、规律,分析其滋生蔓延的深层次原因,在政策、法律和工作三个层面上研究提出治理的具体思路和对策。及时研究解决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注意总结和推广治理商业贿赂的成功经验,确保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取得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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