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查自纠内容:
一是局属各单位每个单位都要结合业务实际查找出重点环节,找准容易涉及商业贿赂的岗位、环节、资金及人员,进行自查自纠。局机关把工程建设招投标、工程承包、工程变更、材料采购、质量监督作为重点进行自查自纠;
二是全面排查企事业单位经营理念是否正确,经营行为是否规范,内部机制是否健全,特别是工程建设领域,在建工程相关企业要重点查;
三是查交通行政管理人员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企业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谋取非法利益和索贿受贿的行为。
自查自纠要把握自查从轻,被查从严的政策。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对虽有问题,但能主动讲清,认识错误,积极退款的,可依法依规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处分;对某些行业中普遍存在的问题,要结合纠风工作和行风建设进行自查自纠;对拒不自查自纠、掩盖问题或我行我素的,一经发现,按照党和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从严处理。要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查找监管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研究提出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㈢抓好查办案件,严肃惩治腐败。积极协助区有关部门依法依纪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要与检察、公安、审计、工商等部门建立情况通报、线索移送、案件协查、信息共享机制。充分发挥信访举报网络作用,向社会公开监督举报电话,畅通投诉渠道,动员群众反映和举报商业贿赂问题,鼓励企业内部人员和同类企业举报,对投诉举报商业贿赂有功人员予以奖励。
㈣抓好改革创新,构建长效机制。
建立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要坚持“三个结合”。一是要紧密结合本单位的业务工作实际;二是要紧密结合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三是要紧密结合构建反腐保廉惩防体系建设。
1.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形成交通行业良好的信用意识、道德意识和法制意识。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引导交通行业从业人员纠正错误经营观念,树立公平竞争、诚信求实的意识。加强对交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法律法规、纪律和职业道德特别是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教育,切实增强其自觉抵制商业贿赂的意识,筑牢思想防线。
2.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构建交通行业反腐保廉惩防体系。对现行交通建设市场、行业管理领域的管理规定、监管措施和各种规范要求进行清理,并针对存在的制度性缺陷进行修订完善。围绕交通建设市场的准入、退出,企业诚信体系,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等关键环节,国家工作人员廉政准则等方面建立健全制度,建立交通工程建设从业单位信用档案;实施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制度;继续配合检察院推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围绕交通运输市场管理及行政执法等环节,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严格执行查、扣、罚、放相分离,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和自由裁量权。免费公文网版权所有
3.深化管理体制改革。深化招投标制度改革,加强对评标专家的管理,进一步规范投标行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和规范交通行政审批事项,完善政务公开工作,转变机关职能,规范行政行为。加强行业协会管理,完善行规、行约及行业标准等,充分发挥协会对企业会员的引导约束作用。
4.建立内部自律机制。加强对生产经营、采购销售、项目预决算等重点环节和项目管理、资金管理等重点岗位人员的监管。加强内控机制和企业文化建设,树立以守法诚信、优质服务为核心的经营理念,制定交通行业从业人员行为准则和职业规范,推行反商业贿赂承诺制,严格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竞争规则。
五、加强领导
治理交通建设领域商业贿赂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