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内容要突出政风行风建设目标、便民利民措施及要解决的重点问题,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并将公开承诺内容在本单位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3、全系统要大力配合新闻媒体开办“政风行风热线”、“政风行风面对面”节目和“政风行风监督”栏目。
4、要设立评议意见箱,公布举报电话。
(二)调查评议和整改反馈阶段(2007年6月11日至10月30日)
1、开展政风行风问题调查。要组织政风行风监督员以走访服务对象、召开座谈会、发放问卷调查表等形式,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深入了解本部门存在的问题,并针对本部门存在的重点问题开展专项调查,认真分析查找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进行自查自纠,并写出政风行风问题调查报告,于月6底前报市评议办。
2、组织集中评议和专题评议。市局行评办要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直接组织评议代表、服务对象、政风行风监督员与被评部门和单位负责人进行面对面评议和专题评议。
3、召开民主听证对话会。市局行评办要围绕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组织政风行风民主听证对话会。要按照“宣读注意事项、告知评议主题、介绍参会人员、进行对话交流、总结表态承诺”五个程序进行,听证对话会要达到集中有效地解决群众反映问题的目的,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
市局行评办要将召开民主听证对话会的时间、地点提前报告市行评办,市行评办将视情况派人参加,以便掌握情况,对群众反映的重点问题的解决情况实行跟踪监督。
4、进行明察暗访。市局行评办要有针对性地对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多种形式的明察暗访活动,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每次明察暗访之后,要将情况和处理结果详实记录,对明察暗访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及时地加以解决。
5、整改反馈。整改反馈是政风行风评议的关键环节,要坚持把“事实调查清楚、问题处理到位、整改措施落实、群众真正满意”作为整改反馈的标准。对《政风行风热线》、《政风行风面对面》和日常热线电话等反映的问题,局行评办要随时填写“政风行风问题解决落实督办卡”,对落实不到位或反馈不及时,甚至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的,要深究原因,实行责任追究。
5、建章立制。市局和各单位要通过评议,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提高队伍素质,建立完善各项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形成有效的内部监督管理机制,促使评议由解决具体问题向建立预防机制转变,由突击性推动向靠制度保证转变,由外力推动向自觉推动转变,积极建立纠评建相互促进的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形成靠制度约束、靠工作衡量、靠群众评价的评议氛围。
6、问卷测评(另行安排)
(三)工作考核和总结阶段(2009年11月1日至二零零八年3月30日)
1、测评考核计分比例。一是群众问卷测评得分和工作考核得分按7:3比例计入总分;二是以基层测评考核为主,从上至下按6:4的比例计入总分;三是以日常工作考核为主,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按7:3的比例计入总分。
2、分级分类评议。各级的测评采取集中和定向及随机发放信函的方式进行,市局的测评要按市行评办的要求自行安排组织测评;对法律服务行业的测评,由局机关业务对口科室组织进行。
3、经常性工作考核。依据“日常工作规范”、“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创优发展环境”三项指标进行,其中:日常工作占20%、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占60%、创优发展环境占20%,平时要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