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信息实施意见试行
3、凡经区委区政府信息办编辑上报,被市委、市政府采用的每条另加10分;被省委、省政府采用的每件另加20分,被中央、国务院采用的每条另加30分;、
4、采报的信息因内容失真、不准确,受到领导批评或造成工作被动的一次扣减5-10分,并在《__信息》上进行通报批评。
1、对信息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全年未报送信息或信息工作目标分值为零分的单位,其所属人员一律取消评“优”资格。
2、设立年度信息报送优秀奖,凡年终信息得分在街办各部门前三名和各村(社区)前三名的,分别给予800元、600元、400元的奖励。
3、对全年未完成信息目标未达到80%以上的单位实行经济处罚。年终完成信息目标任务在30%以内的单位,所属人员人均扣发年终目标奖300元/人;完成30%-50%以内的,扣发所属单位人员年终目标奖200元/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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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工作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