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以下简称《就业促进法》已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为了贯彻实施好《就业促进法》,依法全面推进就业工作,根据《浙江省劳动保障厅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就业促进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浙劳社就[2007]154号)、《嘉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就业促进法>贯彻实施工作的意见》(嘉劳社[2007]131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学习宣传贯彻《就业促进法》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施《就业促进法》的重大意义,做好宣传工作
就业是民生之本,做好促进就业工作,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关系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不仅是重大的经济问题,也是重大的社会和政治问题。各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要把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作为当前重要工作来抓,从全局和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就业促进法》的重要意义,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其做好贯彻实施工作。
切实加强《就业促进法》的宣传普及工作。各镇、县经济开发区要围绕《就业促进法》,广泛开展宣传工作,运用各种手段和方法,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介和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重点宣传《就业促进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宣传《就业促进法》的立法原则和主要内容,宣传国家促进就业的经济社会政策、公平就业原则、对劳动者提供公共就业服务、职业培训和对困难群体实行就业援助的具体措施。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做好《就业促进法》的阐释工作,使《就业促进法》的立法精神和理念深入人心,使全社会都了解就业工作法制化的要求,大力支持做好就业工作。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相关部门,广泛地开展《就业促进法》宣传活动。一是开展一次知识竞赛活动。在2008年1月份,通过嘉善就业举办一次《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知识竞答活动,参答者只要进入网址后,点击相关内容即可参答,我们将设置若干奖项,按参答成绩给予奖励;二是开展一次《就业促进法》大型宣传咨询活动。在2008年2月份,通过现场解答人民群众最关心、最希望了解的就业政策;三是编印《就业促进法》政策解析宣传单,分发到各企业,使企业主和广大劳动者都能做到学法、知法、守法、并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四是举办一场人力资源招聘大会。在2008年2月下旬,结合“春风行动”,组织开展一场全县规模的纯公益性的大型人力资源招聘大会,为用人单位和求职者搭建平台,做好服务;五是组织一场技能人才对接会。在2008年3月上旬,组织相关的职业技工学校和企业界召开“校企技能人才洽谈会”,学校和企业直接对接,为我县技能人力的引进做好服务。
各镇、县经济开发区要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对《就业促进法》进行广泛宣传,认真抓好政策的落实。
二、认真开展《就业促进法》学习培训工作
各镇、县经济开发区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认真组织工作人员,特别是从事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的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就业促进法》,理解精神实质,认真把握促进就业的政府职责、政策支持、工作机制、就业援助、财政投入和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等内容,
为全面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做好思想认识、工作措施等各方面的准备,县劳动保障局将组织各镇劳动保障员进行学习培训。
三、以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为契机,推动就业再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