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并根据救灾实际需要,增加救灾物资储藏的种类和数量,2015年,全完成新建5个县级救灾物资贮藏库,有条件的遥远乡镇和多灾乡镇建设一批救灾物资贮藏点。要健全完善救灾物资储藏、调运联动机制,确保灾害发生后24小时内灾民得到妥善安顿。
十)健全完善抗震救灾指挥体系。全各县市、各部门要依照统一指挥、反应迅速、运转高效、保证有力的要求。提高协同应对地震灾害的能力。2012年以前,要全面完成新一轮地震应急预案修订工作。
十一)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全各县市、乡镇、各级住建部门要结合广场、绿地、公园、学校、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建设。增设必需的应急供水、供电、环卫、物资器材贮藏等设施设备,确保应急避难功能的发挥。学校、医院、影剧院、商场、酒店、体育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要设置地震应急疏散通道,配备必要的救生避险设施。
十二)加强地震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建立健全以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队、应急救援队和县市应急救援队为中坚。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县市志愿者队伍为补充的地震紧急救援队伍体系,明确地震应急救援职责,空虚完善地震应急救援装备,建立地震应急救援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地震应急救援培训和救援演练,不时提高各应急救援队伍的地震抢险救援能力。
十三)夯实防震减灾社会基础。全教育部门要把防震减灾知识纳入国民素质教育体系及中小学公共平安教育纲要。切实提高大中小学生等重点人群的防震减灾意识;各级党校和行政学校要把防震减灾知识纳入党政干部培训教学计划,切实提高领导干部的应急管理水平。县市宣传和地震部门要按照“主动、慎重、科学、有效”原则,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和宣传手段及国家防灾减灾日、省防震减灾宣传日等载体,继续深入耐久地开展宣传活动。地震局要切实办好红河地震网站建设并及时和级各主流媒体进行沟通,进一步扩大宣传覆盖面和普及率,协助人民群众掌握防灾避险和自救互救知识和技能。直机关要率先垂范,每年在512前进行至少1次应急演练,学校每学期开学前后要进行1次应急演练。各县市要定期组织群众性的防震避震应急演练,地震重点危险区县市人民政府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应急演练,做到有备无患。
四、加快推进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保证措施
十四)加强领导。加强领导,明确目标,分解任务,细化责任,抓好落实。委、政府将继续把防震减灾工作纳入对各县市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各县市也要将防震减灾工作纳入对乡镇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把防震减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分析查找本县市、本部门防震减灾工作中存在单薄环节,逐步解决制约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
十五)制定规划。将防震减灾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促进防震减灾与经济社会同步规划、同步发展、同步实施,同步落实,并结合外地经济社会发展和防震减灾工作需要,建立健全当地防震减灾政策法规体系。要认真总结近年来防震减灾工作的有益经验,进一步健全完善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制度、机制和措施,不时提高本县市、本部门的防震减灾工作效果,提升综合防震减灾能力。
十六)加大投入。积极争取省政府10项重大措施项目资金对我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支持。省政府10项重大措施、防震减灾规划及其它有关防震减灾工作在建设的项目,县市财政要足额落实项目配套资金。为了加强防震减灾基础能力建设,2011年,政府安排地震工作专项经费100万元,十二五”期间每年安排地震工作专项经费不少于80万元,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各县市政府也要加大地震工作投入,确保防震减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