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决把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作为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步好转的有力抓手。按照国办发〔 〕32号文件要求,紧紧围绕打好安全生产煤矿整合关闭和瓦斯治理、尾矿库治理、危化企业搬迁和打击非法生产经营活动攻坚战,抓住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主线,强化基层和企业基础工作,突出重要时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
二、主要任务
对发现的重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重大隐患依法处置率达到100%对检查企业的复查率达到100%法律适用的正确率和执法程序的正确率达到100%;案件归档率达到100%重点打击和查处以下行为:突出抓好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含尾矿库)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建筑施工、消防以及各级、各部门结合实际确定的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执法。
(一)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二)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小煤矿应关未关或关闭计划不落实的;
(三)私采滥挖、超层越界开采、尾矿库违规排放的;
(四)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
(五)瞒报事故的;
(六)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七)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
(八)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九)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三、工作步骤
与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宣传教育行动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推进。同时要结合安全生产规律特点,安全生产执法行动要贯彻于各县区、各行业(领域)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始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要围绕全年工作目标,通过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执法检查、重点专项执法监察、日常执法检查等措施,进一步加大执法工作力度,全市逐步形成以执法检查为核心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
(一)细化工作方案。结合实际,制订本地、本行业的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具体措施和工作要求。结合 年“隐患治理年”发现的突出问题,督促企业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要求企业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全面排查自身存在隐患,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制订整改方案,迅速整改到位。各县区政府、市直各相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实施方案要于6月1日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二)加强检查。
1.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的督查力度。各级、各部门要有计划、有重点地对企业自查情况开展督查。督促企业明确责任,落实资金,保质保量按期整改到位。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该处罚的处罚,该关停的关停,绝不姑息迁就,做到督查不走过场,切实提高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程度,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各县区政府要开展督查活动。要根据本地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实际情况。既要检查政府和部门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组织开展工作情况,又要深入企业查看实情,要对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的每一阶段每个步骤,特别是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市安委办将组织相关部门组成督导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