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方向发展,进一步调动广大农民林业生产的积极性。
5、提高林业整体效益。拓宽思路,整合资源,鼓励农民充分利用林改面积,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农村观光旅游业,推动林下养殖及花卉、中药材等林副产业发展。
(五)切实加强森林资源管理,维护生态安全。要严格执行采伐限额等各种制度,充分运用行政、法律和经济手段,严厉打击各类毁林违法行为。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将目标任务和管护区域落实到人,常抓不懈。要广泛宣传,全面动员,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管好辖区内林木资源,形成“打防并举、齐抓共管”的安全保障体系。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认真落实造林绿化责任制。各乡镇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秋季造林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造林绿化目标管理责任制。要继续实行考评考核制度,对完不成造林绿化任务或者发生重大火灾、病虫害及毁林案件并造成重大损失、产生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要建立造林实绩及重大案件通报和公示制度,对各乡镇造林绿化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及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及时进行检查验收和调查处理,并向社会进行公示。
(二)强化宣传,提高全民植绿护绿意识。各乡镇、各部门要通过各种有效的宣传方式,加大绿化宣传力度,广电部门要集中宣传报道植树活动以及典型人物、单位的先进事迹。林业部门要加强信息报送,及时通报绿化成果和典型,公布违法违纪案件,切实提高全民植绿、护绿意识。
(三)注重质量,确保林业项目建设取得实效。全面开展工程技术质量监督,实行行政、技术承包责任制,签定目标责任书,严把“五道关口”,即规划关、整地关、苗木关、栽植关、验收关。规划设计要打破乡、村、组地域界限,继续实行整流域规划,连片综合治理;整地要坚持因地制宜,按不同径流带模式分别采取鱼鳞坑、反坡梯田等整地方式;苗木品种要按照作业设计及早调配,以山杏、刺槐、山毛桃、柠条、沙棘、侧柏、云杉等适生耐旱的乡土树种为主,适当栽植一些经济林,体现生态、经济双重效益;苗木栽植按照就地育苗、就地造林的原则,尽可能就地取材,选用县内自繁自育优质壮苗,避免长途运输失水,提高造林成活率;造林验收要采取乡镇或单位自查和县上验收相结合、随时抽查和全面验收相结合的办法,严格标准,确保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