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应急抗灾生产自救工作安排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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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要加强优质服务。乡农技站、畜牧站要全力做好受灾大田作物、日光温室、养殖小区自救工作的技术指导;乡财政所、民政办要积极做好受灾群众的救济工作;乡信用社要放活政策,加大农贷资金投放力度,积极主动为灾民提供贷款援助,以解群众燃眉之急,农贷资金要向受灾区域、受灾群众倾斜,全力帮助农民度过难关。乡供销社要积极做好化肥、农药、地膜等救灾物资的联系和落实,确保向受灾农民供应优质优价的农资,最大限度地满足农民的补种和改种需要;帮扶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了解灾情,针对在抗灾救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出正确的对策;全乡上下要通力协作,相互支持,高效快捷地为受灾群众做好服务;要切实加强种子市场的管理,严肃查处制售假劣农资和哄抬物价的不法行为,坚决杜绝假种子、假农药、假化肥进入市场,坑害群众,确保灾后生产自救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要强化工作责任。指挥部要全力做好应急抗灾、生产自救工作的指挥和协调工作,各村领导小组要按照受灾的不同区域、社、农户,划分不同层次,分层包干,分类指导,领导小组组长包片,组员包社包户包棚,指导群众因地制宜制定生产自救方案,使受灾群众坚定信心、科学有序的开展生产自救。要集中人力、物力、财力,确保抗灾救灾工作顺利开展。县乡村社干部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沉下身子,深入村社农户,帮助受灾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困难,对擅自脱岗离岗、玩忽职守、敷衍塞责、耽误群众生产自救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属乡党委政府管理范畴的,乡党委政府严肃处理,属县上部门单位管理范畴的工作人员,按干部管理层次和权限,报相关部门处理。
工作安排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