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费用、例均住院天数、自费费用比例、实际补偿比例等指标,密切观察医疗服务成本、服务质量效率、农民满意度等动态变化情况,对相关指标的变化情况及时、科学、合理的进行分析。合管局要加强监测,每月对各项统计指标进行汇总分析比较,及时解决突出问题。每季度召开一次新农合专家组专题讨论会,对运行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及各项指标的变化情况进行分析,合理调整单病种补偿定额,逐步完善新农合支付方式。通过支付方式的改革,促进医疗机构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降低成本增加效益,合理控制医疗费用,减轻农民消费负担,提高基金使用效益。
简化转诊程序,指导合理转诊。县合管局要按照“看好病、少花钱、多补偿、少跑路、更方便”服务理念指导参合患者逐级转诊。因病情需要、医疗机构诊疗技术和设备所限、无条件开展的手术治疗和非手术治疗的患者,凡市内定点医疗机构能够治疗的不再办理转诊指导备案手续直接就医治疗;凡需直接由县级转往省级或省外住院治疗的由医疗机构填写《县新农合患者转诊指导备案表》指导患者家属到合管局,由合管局转诊指导工作人员通过咨询后确定就诊医院,办理转诊指导登记备案手续;由市级转往省级或省外的由医疗机构填写《县新农合患者转诊指导备案表》交由患者家属发送电子扫描文件到县合管局办理转诊指导备案手续。凡未办理转诊转院手续直接到县外医疗机构住院的允许按同级别医疗机构补偿政策降低10%补偿比例予以补偿(如按保底比例补偿,则保底比例降低10%
控制例均费用,减轻医疗负担。随着卫生改革工作的深入推进,县政府落实了县级医疗机构床位补助翻番、中医床位补助增加、乡镇卫生院人员工资全额供给、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等支持政策,目的就是为了通过政府责任的落实提升卫生事业的公益性质,逐步解决医疗机构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加重城乡居民医疗消费负担的问题。因此,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切实加强次均门诊费用和例均住院费用控制,积极试行临床路径管理,强化内部运行成本核算,实施精细化管理,对于次均门诊费用、平均处方负担额、例均住院费用、例均住院天数、患者自费费用比例的指标逐月监测分析,必须拿出降低居民医疗消费负担的具体成效。县合管局必须依照《服务合同》约定,对例均住院费用、例均住院天数、患者自费费用比例不合理增长的医疗机构实施相应处理。
六、深入落实新农合政策宣教措施,全力落实年农民参合筹资任务
1广泛开展宣教,覆盖村社农户。各乡镇政府、卫生局、广电局、合管局及定点医疗机构要发挥各自职能,充分利用《新农村咨询》会议培训、制作播放专题片、发放宣传资料、入户宣传、专栏刊出、书写墙体标语等形式深入持续地开展宣教活动,使新农合补偿政策、规章制度、受益成效、办事程序等重点内容入村、入社、入户,做到家喻户晓,反复强化参合农民的健康风险意识、自我管理意识、互助共济意识。
2搞好筹资服务,完成筹资任务。县财政局要负责组织做好农民参合筹资工作,各乡镇政府要按期完成本乡镇筹资任务。年度农民个人缴费标准仍为每人30元,参合对象仍为户籍在农村的全部农村居民。收缴原则为“整户参合、户不漏人”收缴时间自即日至月31日。收缴目标以年度县统计局统计农业人口数为基数,以乡镇为单位达到95%以上。各乡镇要高度重视认真搞好农民个人参合资金收缴服务工作,积极探索适宜高效的筹资方式,及时收缴上解农民个人参合资金,确保按期完成收缴上解任务。
3落实救助政策,资助困难农户。县民政局要负责落实好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农村计生两户等困难农户的参合资助工作,缴纳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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