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务工作安排意见
输转及农民工维权合作、交流。年,市劳务办要带头与省用工企业联合开展籍农民工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不断探索成功经验,指导各县(区)劳务办(局)开展好省外农民工“跟踪培训”。
(三)加强机构建设,充实劳务工作队伍。要按照机构编制管理规定,为县(区)、乡镇、村(社区)增设劳务工作机构和公共服务中介机构,解决基层劳务机构、人员短缺的问题。财政部门要适当增加劳务工作机构工作经费。加强各级劳务工作机构和劳务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工作安排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