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市全委会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紧紧围绕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认真落实毕业生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和政府促进就业的工作方针,以加快毕业生就业工作重心转移、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和提高毕业生就业率为重点,把毕业生就业工作纳入整体性人才资源开发布局中,促进毕业生就业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就业渠道
根据国家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着力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积极促进毕业生以各种形式就业。
一)加强政府调控,引导毕业生去基层就业
1安置本科学历以上毕业生去基层就业。近年来,每年回我市就业的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都在300人左右。为了给基层输送急需人才,继续坚持专业对口、面向基层、属地分配、编制内安置的原则,将我市年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以行政性安置的方式充实到基层事业单位就业。
2招募“三支一扶”毕业生去基层就业。年,省上下达我市招募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以下简称“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名额140名。按照省上要求,这批“三支一扶”人员从我市届专科(含高职)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中以公开考试的方式招募,服务期限为二年,其生活补助(每人每月600元)交通费(每人每年1000元)医疗和意外伤害保险等补贴,由省财政每年安排专项经费解决。服务期满后,自愿留在基层工作的毕业生,按就地就近的原则安置到乡镇事业单位就业。现服务单位有空编的安排到现服务单位就业;现服务单位没有空编的由县(区)调整编制或到有空编的事业单位就业。就业后,执行相应的工资标准,服务期限计算为工作年限。三支一扶”工作岗位上服务满一年考核合格,允许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参加公务员招考,按有关规定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3选拨毕业生进村(社区)工作以实现就业。认真落实省上关于选拔高校毕业生进村(社区)工作的有关精神,从我市年以来专科(含高职)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中以公开考试的方式选拨190人进村(社区)工作。对入选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纳入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干部管理范围,占用乡镇(街道)周转事业编制,工资待遇执行乡镇(街道)干部现行标准。一年试用期满后,适合担任村支部书记(社区书记)或村委会主任(社区主任)职务的按照组织程序予以留任,特别优秀的可根据《省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省委发[]77号)提拔任用为乡镇(街道)领导干部。进村(社区)工作满二年的毕业生,报考公务员或财政拨款的各级事业单位时,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今后晋升中、高级职称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
4以优惠政策吸引毕业生去基层就业。坚持“凡进必考”市、县(区)党政机关招考公务员,要重点从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毕业生中录用。坚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必须实行公开招聘,优先录用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大中专毕业生。根据省委办发〔〕26号文件精神,市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市、县(区)人才机构办理了人事代理并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的今后考录或招聘到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其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为工龄。
二)深化市场配置,促进毕业生自主择业
建立和完善市、县(区)乡镇(街道)和用人单位四级毕业生就业组织体系,建设和发展毕业生就业信息联络员队伍,做好毕业生生源、需求信息收集工作,及时向社会提供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