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卫生系统精神文明暨创佳评差安排意见
> 四、加强治理,强化监督,全面提高治理水平
1、积极实行政务、院务公开制度。各医疗单位要向社会公开医疗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药品及医用耗材价格、门诊及住院职业医师信息、医疗服务流程等,严格执行住院费用清单制度和费用查询制度,设立医疗服务投诉信箱和电话,完善医疗纠纷和处理制度。其他卫生气构也要实行办事公开制度,要公开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及办事结果。增强工作透明度。
2、继续开展“医院治理年”活动,铸造诚信医院。主要围绕安全、质量、费用、服务搞好各项工作。一是加强医院内涵建设,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完善医护人员诊疗活动,形成常效机制。二是建立医护人员医德医风考评档案制度,实行医生不当出方在医院内部公示和点评制度,建立医院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和预敬制度。加强对医院收费价格监督检查,严禁自立项目、分解项目、重复手费等乱收费行为。三是加强医院监管。加强对医院改扩建项目、大型医用设备购置、临床新技术应用的审批治理。
3、认真落实《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治理机制、技术方案、疫情信息报告网络。疾控中心要认真执行国家计划免疫项目免费接种、疫苗分类治理规定和预防接种规范,确保接种质量。
五、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一是要及时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和专(兼)职工作人员,确保精神文明、“创评”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二是要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创评”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使各项工作开展有始有终,取得成效。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认真做好精神文明、“创评”活动总结,务必于11月10日前将总结上报卫生局。
二〇〇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工作安排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