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走访调查、集中评议、整改总结”五个阶段,采取全省统一、上下联动,属地管理、分级实施,全面评议、突出重点,自评为主、加强督导的方法进行。具体评议方法按照国务院纠风办《关于进一步深化和规范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由各级学校评议工作办公室研究制定。
(五)学校评议的要求。各级纠风办联合各级教育部门成立学校评议工作办公室,在各级政府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校评议工作在各级学校评议工作办公室的领导下,由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高等院校的评议由省教育厅组织实施,中小学校的评议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级教育部门组织实施。各级教育部门会同各级纠风办按照评议内容,参照*年《陕西省民主评议学校行业作风活动安排意见》(陕纠办发[*]13号),对所负责的评议学校制定评议实施方案,安排部署评议工作。学校评议工作集中在9-10月份进行,10月底以前完成。各市(区)将学校评议实施方案和学校评议总结报告分别报告省教育厅、省政府纠风办。
四、医院评议工作
(一)医院评议的范围。包括辖区内所有公办医疗机构(包括省直医疗机构和中央驻陕单位医疗机构、驻军和武警部队医疗机构)。
(二)医院评议的主要内容。药品价格、医疗收费是否符合国家收费标准并公示;是否存在乱收费问题;是否存在收受红包、回扣、开单提成问题,以及在医药购销中存在不正当交易行为;社会服务承诺是否兑现,违诺处罚是否到位;“住院费用一日清单”是否日清、价准、项目明、患者知;是否存在过度用药、过度检查问题;是否存在承包、出租科室问题;是否存在虚假医疗广告宣传误导患者的问题;是否按规定参加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以及按规定使用中标药品;能否坚持做到为患者提供人性化服务,便民利民措施如何;对患者的投诉是否认真受理,并能及时处理、反馈等。
(三)医院评议的方法。按照“动员部署、自查自纠、走访调查、集中评议、整改总结”五个阶段,采取全省统一、上下联动,属地管理、分级实施,全面评议、突出重点,自评为主、加强督导的方法进行。具体评议方法按照国务院纠风办《关于进一步深化和规范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由各级医院评议工作办公室研究制定。
(四)医院评议的要求。各级纠风办联合各级卫生部门成立医院评议工作办公室,在各级政府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医院评议工作在各级医院评议工作办公室的领导下,由各级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西安地区的省管医疗机构(包括省直医疗机构和中央驻陕单位医疗机构、驻军和武警部队医疗机构)由省卫生厅组织实施,各市范围内的所有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由各市卫生部门组织实施,西安地区以外的省管医疗机构参加所在市的评议,二级以下医疗机构包括地段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由各县(市、区)卫生部门组织实施。各级卫生部门会同各级纠风办按照评议内容,参照*年《陕西省民主评议医疗机构行业作风活动安排意见》(陕纠办发[*]9号),对所负责评议的医疗机构制定评议实施方案,安排部署评议工作。医院评议工作集中在6-7月份进行,7月底以前完成。各市(区)将医院评议实施方案和医院评议总结报告分别报告省卫生厅、省政府纠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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