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优化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环境。研究提出新形势下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意见,结合国家放宽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有关办法的出台,适时制定相关鼓励措施。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采取独资、合资、合作、联营、项目融资等多种投资方式,参与全市经营性重大项目、基础设施和城市公用事业项目建设与运营。鼓励民营资本投资兴办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医疗保健和社会福利事业等。积极吸引国内优势民营企业来我市投资落户。选择100户重点民营企业,做好重点保护、政策倾斜和对口帮扶工作,培育一批大型优势民营企业,使之成为我市发展的增长点。
加快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完善以政府财力为引导、以专业担保机构为主体、以商业银行网络为基础的信用担保体系。在提高中小企业担保机构担保能力的同时,各县区都要建立担保机构,担保资金分别达到1000万元以上,培养两个担保资金在2000万元以上的担保机构。
逐步建立和完善劳动关系的协调机制。健全劳动争议和仲裁制度,研究改进非公有制经济监管办法,努力扩展非公有制经济参加养老、失业、医疗、工伤保险的覆盖面。为非公有制经济吸纳人才、技术创新等各个方面提供支持和方便。
三、深化农村体制改革
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支持农户之间进行转包、转让、互换等土地流转。
继续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农村税费改革的政策,在上年农业税税率的基础上,再降低2个百分点。国家级贫困县免征农业税。按照省的安排,适时推进县乡(镇)机构和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农村税费改革支付资金管理,确保乡村政权运转需求。
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全面放开粮食购销市场,建立起科学、合理、高效的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机制。建立粮食安全和价格应急机制,制定本市粮食安全应急预案。发展多种所有制粮食购销企业,搞好粮食市场流通。
积极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保护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发挥好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农业产业化中的作用。
推进县域综合改革。研究振兴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尽快制定加快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具体措施。继续推进小城镇改革与发展,充分发挥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小城镇综合改革、集聚产业、商品集散、转移农业人口等多项功能,用好土地、户籍政策,促其加快发展。
进一步健全农村劳动力流转制度。各级财政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农民工培训,提高职业技能,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进一步优化农民工进城就业环境。特别是县乡两级政府的劳动保障工作机构,要充分发挥作用,扩大劳动力转移和输出规模。
四、加快市场体系建设
积极完善市场体系。推行现代流通方式,构建现代流通体系,加快流通现代化建设步伐,加强对商贸流通领域新型业态准入的规范化管理,推动流通经营规模化和集约化,培育发展物流企业。同时,积极推进电子商务发展。在大力发展和繁荣城乡商品市场的同时,继续推进生产要素市场化进程。发展和利用资本市场,加快培育后备上市资源,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强化对拟上市企业的指导和服务,推动具备条件的企业境内外上市工作。发展产权交易市场,促进存量资产有序流转。支持建设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发展劳动力转移中介组织,逐步实现劳动力的合理有序流动。全面推行国有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促进土地市场的有序发展。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控制征地范围,完善征地程序,依法合理确定征地补偿标准,建立补偿标准听证制度,保护被征地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