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定 团结的大好局面。 (三)强化基础建设,开展系列创安活动,提高综合防控能力。 1、深入持久地开展以创建“社会治安安全单位”为重点的系列创安活动,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落实在实处,消除隐患、堵塞漏洞,不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 机。 2、加强治安保卫工作规范化建设,夯实工作基础,全面落实责任。按照规范管理的要求,强化管理措施,做好治安保卫基础防范工作。 3、加强暂住人口管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规范管理,进一步提高暂住人口管理水平。 4、强化消防和爆炸物品管理,在消防安全管理上,各部门、各单位要强化领导,主要领导亲自过问,主管部门切实负责,相关部门要形成合力,做到谁主管、谁负 责,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切实把责任制落实好。加强消防工作,首先要开展消防法规和消防常识的宣传普及活动,提高广大职工的消防意识和防灭 火能力。其次要积极开展多种多样的消防安全检查活动,查找消防管理的薄弱环节,查找火险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在爆炸物品管理上,要坚持严管、严防 、严查、严打的原则,从抓防范、夯基础、促管理入手,做好爆炸物品的管理工作。 (四)广泛开展企地共建活动,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周边环境。 要重视和加强企地共建工作,积极参与和支持所在地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主动加强与周边地区的沟通联系,积极承担起应尽的治安责任,协助和配合地方做 好治安防范和管理工作,共保一方平安。 (五)规范工作机制,建设高素质的保卫队伍。 要规范企业治安管理体制,健全保卫工作制度,提高保卫人员素质,切实增强做好企业保卫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建设一支精干高效的保卫队伍,确保矿山治安 稳定,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和经营活动顺利进行。 (六)加强文明环境治理,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入矿佩带胸卡,自行车及其它各种车辆禁止乱停乱放。 (七)严格执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制,对存在或发生比较严重的社会治安问题尚不够一票否决的,根据综治委(2009)4号文件精神,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 进行处理。 (八)落实目标责任,进行目标考核。 为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创建“社会治安安全单位”工作的顺利开展,矿对各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落实责任制,并进行严格的目标考核,具体要求是: 1、责任目标 (1)把稳定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做到信访、综合治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机构健全,责任落实,坚持正常的工作制度。 (2)妥善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化解不稳定因素,把矛盾纠纷炖化在基层,超前做好信访和上访工作,对重大问题要超前做好预案,杜绝进京赴省上访。 (3)积极开展系列创安活动,搞好学校的治安工作,加强对要害部位,易发案部位的工业物资和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管理,做到制度健全、防范措施落实,发现隐 患限期整改,否则给予经济处罚。 (4)加强单位内部治安管理,杜绝重大恶性案件,多发性案件得到有效控制,力争消灭一般案件和政治案件,确保无职工犯罪。 (5)对职工进行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增强法律意识,用积极健康的思想文化占领职工业余生活阵地,“黑、邪、黄、赌、毒”等问题得到控制。 (6)建立有效的人口管理制度,暂住流动人口管理正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对刑释解教人员、轻微违法犯罪人员和后进青少年的帮教组织健全、措施落实。 (7)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