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地税工作思路和年度工作要点情况的监督检查。要积极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及时发现在队伍建设、组织收入、税收征管、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努力从思想、作风、纪律上为贯彻落实上级和局党组的重大决策和部署提供有力保证,坚决纠正脱离实际等违背科学发展观的行为。三要进行维护党的纪律,确保政令畅通的监督检查。督促各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自觉同区局党组保持一致、自觉贯彻市、区局的工作部署,坚决反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维护团结统一,确保政令畅通,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区局重大决策落到实处。四要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税、优化发展环境和纳税人关心的热点问题,加强对行政许可法、税收征管法等税收法律和行政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五要加强廉政监察。对各单位及税务人员在日常税务行政管理和公务活动中贯彻执行党纪党规、廉政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认真解决个别税务干部廉洁勤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地税系统廉政建设。(三)明确任务,稳步推进,切实加强惩防体系建设,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1、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动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全面落实。一要继续落实责任分工。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逐级监督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党组统一领导下的分级负责制,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到党组成员,机关科室和基层单位。全面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党组和基层单位齐抓共管,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科室和税干积极参与党风廉政建设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良好局面。二要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机制。各科室、所、分局要进一步完善责任制的落实机制,要根据党风廉政责任制的内容和自己的业务范围,按照分级负责制、分线负责制、分项负责制,抓住重点人,重点部位,认真查找容易发生问题的关键环节,尽快将内容细化,并将具体的任务、目标落实到人头,层层签订责任书。三要不断加大巡视工作力度。要把各单位负责人及内勤人员作为巡视的重点,加强监督,及早发现和解决问题。同时,建立和完善巡视工作的外部联系制度,实现巡视监督与信访监督的相互结合、巡视情况与干部廉政考察情况的相互沟通、巡视成果与廉政档案的综合利用。四要强化责任考核。区局考核组及各单位要依据责任范围、责任内容严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考核工作。要采取公开述职、民主测评、座谈评议、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等方法,把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集中检查与单位自查、组织考察与群众评议相结合,以确保责任制的全面落实。五要严格责任追究,实行一票否决制。要将经济责任引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考核兑现中,对工作不负责、任务不落实、考核不达标以及发生重大问题单位的有关责任人员和领导,按照省局制定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严肃追究其责任,实行重奖严罚,坚决查处税务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严肃追究疏于管理、失职渎职干部的责任。 2、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进一步营造反腐倡廉的良好氛围。要进一步转变反腐倡廉教育理念,不断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把教育作为预防工作的重中之重,贯穿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始终。一要加强领导。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税收工作的整体部署,贯穿到对党员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奖惩等各个环节,作为党课教育、干部培训以及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要完善宣传教育制度,健全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式。建立纪检监察与人事教育、党群、办公室等部门组成的联系会议制度,明确各部门抓好反腐倡廉教育职责、任务和要求,定期分析反腐倡廉教育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有效措施,总结推广好的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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