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话、述职述廉等制度。推行街道村干部勤廉双述、村民询问质询和民主评议制度。不断完善村(居)组织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规范编制街道政务和村务公开目录。研究制定推进农村基层党务公开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向村级延伸的相关规定。
3、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制度。研究制定规范我街道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意见或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乡村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和《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扩大村集体会计委托代理面,落实好《福建省村集体会计委托代理制度暂行规定》,在农民群众和村级组织自愿基础上,全面推行村账委托乡镇(街道)代管,年底前力争l00%的村实行会计委托代理。
4、建立健全强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等制度规定。财政部门要研究制定加强财政支农资金管理的有关办法。教育、民政等部门要加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和“五保”供养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监督检查。研究制定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办法,建立健全农村集体征地补偿费分配使用相关制度。
5、完善农村综合改革政策规定。进一步创新农村工作 机制。健全村级党组织成员“两推一选”、“村委会成员直选”等制度。建立健全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落实减轻农民负担“四项制度”,推进减轻农民水费负担改革试点。深化集体林权制度和征地制度改革工作。林业、国土资源、财政、农业等部门要建立健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城乡结合部征地拆迁、财政支农和扶贫资金使用等相关配套制度。积极推行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村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稳步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规范农村基层公务接待活动,逐步推进农村基层干部职务消费制度改革。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加强对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三)加大专项治理和监督检查力度
1、强化专项治理。针对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矛盾突出的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并巩固专项治理成果,建立长效机制。着重解决在扶贫、救灾、救助、移民等款物管理使用中损害农民群众利益问题。继续开展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土地执法,及时发现和查处违规违法征占土地、损害农民土地权益的行为。认真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坚决制止各种乱收费、乱罚款和乱摊派行为。坚决纠正农村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制售伪劣农资和哄抬农资价格等坑农害农行为。深入推进农村平安建设,健全分类指导、督促检查、表彰奖励等工作制度,加大农村治安混乱地区整治力度,依法严打农村地区黑恶势力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2、加强信访工作。要认真解决农民群众来信来访问题,拓宽和完善农民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建立健全农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信访督办指导等作用,积极探索建立农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长效机制,努力推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努力把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
3、强化监督检查。围绕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监 督检查。重点检查农业和农民直接补贴政策、农村土地政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政策、农村社会事业支持政策等落实情况和支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督促各地对管理混乱、群众反映大的乡村财务集中开展清理整顿。检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使用情况。检查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资金落实和管理使用情况。检查对雨雪冰冻灾害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资金及捐助款物管理使用情况。检查农资产品质量和价格情况,加强对农资生产,流通环节的监管。要将强农惠农政策贯彻落实情况作为